法律, 刑法
什麼是蓄意破壞,其組成和不像恐怖主義
之間和在現代世界中的國家內部的衝突是獲得其勢頭日新月異。 改進的武器,軍事裝備,戰士的技能和鬥爭的手段。 殺人越貨,間諜,恐怖活動,破壞 - 所有這些罪行採取特殊的地位和被列為非常嚴重。 什麼是破壞,是什麼破壞,以及如何懲治此類犯罪行為?
術語
拉美來說diversio譯為“改道偏差”。 為了罪犯(或犯罪)計劃的傷害,破壞或重要物品的損失與危害經濟安全,破壞國防的意圖轉移稱為行為。
改道的狀態,那裡有軍事行動,或者在敵人的領土生產。 一個重要因素是,這些行動不應該被鏈接到直接的軍事行動 - 他們正在秘密和隱蔽進行。
犯罪事實
- 破壞的主要目的 - 破壞和經濟基礎設施的破壞和國防的破壞。
- 犯罪的客觀證據 - 提交旨在破壞行為,損害或破壞重要的國家設施。
- 違例者 可被任何人16歲的認可,不論國籍。
- 構成犯罪被認為是因為該行為(縱火,沉沒)結束完美,不需要對象的實際破壞。
- 破壞的行為定為犯罪行為只有直接故意的犯罪者。
什麼是破壞中完全意義上? 它是所有上述功能的組合:上述物體的存在,客觀症狀,嚴重的可實體,致力於與直接故意行為。
破壞行為的類型
破壞,損壞或者國家重要設施(把他們的部分或完全無用)的破壞可以通過多種方式來實現,這一點:
- 爆炸;
- 縱火;
- 洪水;
- 使用的危害點的其他方法。
此列表中指定的藝術。 281刑法“導流”,並且是示例性的。 在任何情況下,違法違規行為必須是活動的,構成危險的公眾,導致具有破壞性的嚴重後果。
破壞對象
什麼是無效的狀態? 這是破壞或損壞為公眾,政府和軍事機構最重要的地點。 什麼對象被確認為國家重要的:
- 企業;
- 建設和施工;
- 交通和運輸系統設施;
- 通訊設施;
- 人口的對象。
恐怖主義行為的轉移有什麼區別
據 藝術。 刑法205 恐怖主義行為-它是一種行為,恐嚇民眾,旨在(爆炸,縱火,等等。) 人身傷害 (包括致人死亡),以削弱政府或國際機構和組織的活動,以財產顯著損害。
因此,破壞的恐怖行為之間的主要區別 - 是由犯罪人追求的目標。 在破壞主要目標的情況下-破壞 經濟安全 的狀態,並破壞其防禦,恐怖主義的情況下-來嚇唬人口和公共機構,以削弱他們的信譽,並把這些罪犯的決定。
總結:什麼是俄羅斯法律的轉移? 這種故意行為16歲以下的人所犯,與直接故意,目的在於破壞通過破壞或以減弱經濟安全和減少該國的國防摧毀關鍵設施國家的基礎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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