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國家和法律
土地權的解決:概念和組成
俄羅斯聯邦有以下類型的物業在地上。
- 聯邦 的政府所有權。
- 合同的聯邦主體的所有權(自治共和國,莫斯科等)。
- 市物業(市,鎮)。
- 私人或個人財產。
如果我們考慮列為細節“安置用地”的土地歸屬問題,以下幾種人可以加以區分:
- 這是常用的領域;
- 土地開發(poselkovoj,市);
- 農田;
- 土地造林;
- 由不同企業(工業,運輸等)佔領的地區;
- 儲備土地;
- 公園等自然區域;
- 區位於水庫附近。
用途土地加密文檔。 例如,在地面上,你可以在兩種情況下蓋房子-當它的下給出 LPH(私人農場) ,或者是土地個人建築(個人住房)。 當 這些之間是有區別 兩類實際上沒有。 唯一的區別 - 就是如果你想註冊在建小農的土地上房屋必須通過法院採取行動。
利用土地,土地定居點的類別下下降,由法律規定。 例如,在村和車庫的城市建設的土地是不允許的,工棚,倉庫等。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他們以任何方式影響附近居住的人的利益。 通用(廣場,街道,公園,森林公園等)持有的土地被城市或鄉鎮政府運行。 然而,有時他們可以在貸款發出臨時使用的法律實體。 唯一例外的是公路網和灌溉溝渠。
因此,使用土地定居點可以有多種用途-授予,下 農田 等 除了一般的概念,它是由法律和使用該土地的調控。 在這種情況下,允許使用該網站由市政府主要發出不同的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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