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國家和法律
禁止在美國和被迫清醒的蘇聯經驗
術語“禁止”禁止調用(全部或部分)周轉醇的物質。
禁止 在美國
在此期間1920年至1933年,他擔任在銷售,運輸和生產酒精在美國的禁令。 在美國被禁止通過第十八修正案的出台後, 美國憲法。 外法律被宣布為藏酒,它的消費。 在酒精的禁令在美國社會是雙重的。 在一方面,法律的支持者認為它作為道德和健康的勝利。 毫無疑問的成功是酒精消費在20年代一倍減少,這仍低於對應於前述禁止期間的水平,直到1940年。 在另一方面,法律(“濕”)的反對者批評這一禁令,稱這是在公民,移民和天主教徒的生活的各個方面農村新教理想的入侵。 儘管望而卻步立法的積極成果,為國家的負面影響是不可估量大於,允許法律的對手13年後批准第二十一次次憲法修正案,廢除在美國不受歡迎的禁令。
被迫清醒的蘇聯的悲慘經歷
蘇聯反酗酒運動進行了人口,政府採取措施對酒精消費的減少戰鬥中極其不受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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