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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離婚的孩子嗎? 離婚後未成年子女

所有的好東西,不幸的是,當事情告一段落。 當涉及到一些家庭的理解非常痛苦。 當爭吵,而不是父母遭受特別小的孩子找到共同語言。 畢竟,他們是從愛,這是建造和家庭關係的誕生。 當,原因是多方面的丈夫和妻子不再密切,親愛的,這是必須打破婚姻的束縛。 但是,什麼是責怪年幼的孩子? 他們沒有任何的媽媽或爸爸吵架。 因為他們在這種情況呢?

誰是離婚的孩子嗎? 離婚後未成年子女

為了不造成心理創傷的兒童,在任何情況下,這是不可能的父母,試圖將其設置反目成仇。 如果可能的話,它並不需要在他們成年問題干涉,不管誰是對的誰是錯的。 與之離婚都是孩子,需要得到和平解決,因為他們不像成年人,會有後 離婚訴訟 愛爸爸媽媽平分。

如何做出正確的決定

在大多數情況下,離婚的兒童仍然與母親,所以前蘇聯的習慣。 理想情況下,如果前夫幫助兒童和支持家庭與前友好關係,他花費了大量的時間與孩子。 但它並不總是工作。 成年人是如此怨恨痴迷分手後,往往不為冠軍戰鬥退縮。 有時候,折磨孩子,不得不使他們之間的選擇,忘記了他喜歡和爸爸媽媽。 但不管它是如何很難決定 與之離婚是孩子, 最正確的路線將進行和平談判。

友好地解決糾紛

儘管丈夫和妻子之間的受損關係,他們應該盡一切努力,並易與兒童權利的理解。 它來了和平協議,使小的孩子不成為離婚的受害者是非常重要的。

有時,它可能是自己的利益造成損害,但它是為孩子的正常成長和發展做了。 如果父母雙方不介意與子女仍將離婚後討論,您應該解決以下問題,並可能制定書面合同。

  • 與之孩子將生活,並在那裡?
  • 物質保障,以什麼為維護子女撫養費金額承諾支付另一方?
  • 當爸爸媽媽會與孩子滿足,多久? 有必要制定一個具體的時間表,這將能夠輕鬆容納兩個孩子和家長。
  • 的無形性關稅也有可以討論的地方:誰去開車杯子上一個孩子,從花園回暖,將在學校和會議等等。

這是偉大的,當有未成年子女離婚去妥協的成就時,前配偶不提出索賠,並且儘管所有的,相互信任,撫養孩子被教導要尊重雙方父母。

最好是去法院

如果,不管出於什麼原因,家長不能來一個共同的協議,他們不能決定離婚,與子女必須留下來,就必須訴諸法院的幫助。 這是一個正確的決定,因為它往往是受父母一方的不足之處。 例如,媽媽不允許她的父親,以滿足孩子,但定期支付贍養費和子女重視它和困擾。 或者相反,丈夫使用武力,留下一個兒子或女兒自己,她的母親從一無所有關節殼體拋出。 這種情況可能是一樣的,離婚,都是不同的,而且很多人都知道它的第一手資料。

法庭將考慮所有有關的一些因素,對兒童的繼續教育,這已經嚴重受到質疑的決定的爭論。 在某些情況下,這可能是一個孩子的父母溝通的唯一途徑

有時孩子要留在爸爸

兒童年滿10歲的自己也有選擇的權利,法院考慮到,與他們想要的生活。 因此,父母雙方對子女受教育的權利相同的權限。 但法院並沒有考慮到的情況下,孩子的願望違背自己的利益。 有時,在離婚的兒童仍然與他的父親,尤其是當寶寶被連接到它超過母親。

由於這樣的事實:很多工作,父親通常是小的時候要養育孩子。 但是,這並不意味著兒子或女兒想成為一個父親,所以我們鼓勵後者把更多的時間與他們溝通。 他的日常護理的母親總是位於接近孩子,因為她是誰生下了他和提高。 因此,司法偏好通常留在母親身邊,雖然法律規定,父母有相同的權利。

如果前妻是個壞母親

但有時,“和老女人proruha”。 有婦女誰逃避父母的責任,這樣的事實,在我國很多。 碰巧的是,離婚後,母親不能信任她的孩子應付,因為它應該是,而且更糟的是,開始酗酒和不道德行為。 前任丈夫可能不喜歡它,然後他拿自己的孩子,給證據的行政服務,即他的前妻是一個壞媽媽的權利。 法院可以很好地滿足他的父親起訴,以確定孩子的居住地。

為此,除了與要求法院必須提供關於住房的數據,在最近的學校的所在地,約育兒必要的知識存在。

法律如何? 與留誰的孩子離婚?

在做決定時,法院考慮到主要在多大程度上孩子被附加到每個父母。 我們認為其他孩子的存在,如果有孩子之間的感情,雙方父母,婚姻狀況,居住條件等情況的個人特點,揭示其全貌。 這是必要的作出正確的決定。

訴諸法院是必要的雙方提供盡可能多的證據表明,它是與孩子的父母會更舒服。 數據將用人單位的要求,鄰居的評論,有關生活條件存在的逗留未成年人的信息。 這將是必要規定誰與他們的父母在家裡住。 但是,不僅物質生活條件,考慮到法院。 他們並不總是主要的,正確的人誰真的把他的孩子的面。

該引導聽證會

法院保護兒童的權利和未成年人的利益。 要做到這一點,仔細權衡的利弊,確定與父母孩子會更舒服。 所有標準的評價僅僅是在聚集。

我們認為孩子們的年齡組,如果有嬰兒或兒童長達五年的女人離婚的始作俑者,它是有可能的,法院將離開母親的生活與他們的孩子的權利。 在那裡的孩子在離婚時已達到十歲的情況下,將占到他的願望是與父母中的一方,但在合理範圍內。 對於16歲的青少年法庭聽更因為它們很獨立,能夠做出正確的決定。 親子依戀扮演這個選擇的重要作用。

孩子的道德發展取決於每個父母的道德品質。 因此,法院也考慮到生活習慣都和前配偶的不良生活習慣。 有犯罪前科,失業,酗酒,父母不能放置在有利於自己的聽證會,決定可能不會是站在他們一邊。

然而,法院也考慮到工作和家長的就業計劃,因為它是非常重要的,他能有多少時間陪兒子或女兒花。 這是在物質上繁榮的人可以什麼也沒有留下,因為高就業率和無法給予應有的重視給孩子的。

前兒童不會發生

不管 離婚原因, 到將達到的前配偶之間的任何糾紛的沸點,在任何情況下,你應該涉足醜聞的孩子。 這是必要的,為能與她的孩子的權利而戰,但在同一時間,你需要顯示前半孩子的尊重。

還有誰不與子女在離婚關心父母的這樣一個範疇。 他們一般都是多年來不感興趣,他們的教育。 父親的,據統計,比母親多。 難怪他們說,只要父親愛他的母親,最重要的和孩子們,當有另一個家庭失去了在教育,與孩子溝通的興趣。 在我們國家不提供父母的責任和失敗支付子女撫養費的逃避嚴厲的處罰,但這是另一個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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