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符合法規
贍養費付款條件
據統計,每三分之一的家庭瓦解,原因很多,都是不同的。 離婚後,不僅工會崩潰,而是為18歲以下的兒童支付贍養費的問題急劇下降。
當一個離婚的孩子被留在父母的照顧中,在大多數情況下,與母親在一起,父親負責撫養孩子,直到他們通過每月轉帳 - 贍養費到達成年。
贍養費的付款條件和所有有關的法律關係由俄羅斯聯邦的“家庭法”規定。
由於父母照顧的小孩是未成年人,因此法定代表人對他的行為負責,他必須向居住地的法院提出請求,要求從債務人(第二任父母)追回維持資金。
贍養費付款條件
基本的是:孩子的年齡和他和債務人之間經證實的家庭關係,誰有義務支付贍養費。 有權獲得 現金的人 可以向法院申請追回這些 資金, 不論從獲得貨幣資金的權利出現以來經過的時期如何。 在大多數情況下,它是從提出申請的日期起算的,但有時贍養費的付款順序可能有所不同。
所以,如果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索賠人證明,即使在向法庭提出上訴之前,企圖為子女賺錢,但贍養費的僱員也沒有付款,所以這個機構可以追回上一期的金額,但不超過三一年。
實際上,有兩種付款方式:自願和強制
1.在自願或由父母承擔這項義務的情況下主動支付的前配偶之間締結協議,規定了贍養費的程序,規模和付款條件。
2.如果由於任何原因,義務方避免為該孩子存款,則將根據執行文件進行處罰。 嚴格遵循債務人的工作地點或者企業的管理人員。 可扣除資金轉入結算賬戶或轉交給贍養費收款人。
有債務人的官方工資低,償還全額贍養費百分之百還不足夠的情況,可以從銀行現有賬戶中扣除全部款項或者徵收債務人的某些財產。
根據“家庭法”的規定, 贍養費 的 數額 取決於債務人的子女人數。 如果一個人有一個未成年子女,那麼他的工資將是他的三分之一,如果兩個,那麼三分之一,如果三個或更多的話,那麼一半的薪水。
當孩子達到成年年齡時,支付贍養費的義務被終止。 但是,有些情況下還有條件支付贍養費,根據該條件付款期限延長:
成年人有權在兩個條件下進一步獲得贍養費:
•沒有能力向兒童頒發任何殘疾人團體的工作;
•急需額外資金(每次單獨聽證會由法院確定)。
考慮到每年不斷增長的永久性收入人數,或積極隱瞞實際收入,政府決定起草一項法案,確定可追究子女撫養費的最低限度。 這不取決於收入,而是取決於具體的官方固定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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