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與社會政策

在歐洲安全組織和合作組織(歐安組織)的結構,用途

在歐洲安全組織和合作 - 一個重要的政府間機構,其主要任務是維護非洲大陸的和平與穩定。 這種結構的歷史已超過一個十年。 但該組織的實際成效長走糾紛。 讓我們來看看什麼是歐洲安全組織和合作,學習其基本目的和功能,以及活動簡史。

創造歷史

首先,我們找出其中歐安組織成立的情況。

召集已在該地區制定了國際政策的一般原則的國家代表開會的想法,在布加勒斯特首次公佈於1966年,社會主義陣營的歐洲國家的代表,是在ATS單元的一部分。 後來,這一舉措得到了法國和其他一些西方國家的支持。 但是,由芬蘭的位置的決定性貢獻。 該國已表示願意主辦他的資本這些會議 - 赫爾辛基。

初步磋商階段發生了1973年6月至1972年11月。 會議由代表們進行了33 個歐洲國家,以及加拿大和美國。 在這個階段,舉行提供有關進一步合作的過程中制定的規則和談判的議程一般性指導。

緊接第一次會議於1973年7月上旬舉行。 這個日期被接受計數歐安組織。 在這個階段中外長討論參加了所有歐洲國家除了阿爾巴尼亞和兩個北美國家。 他們找到了共同點的重大問題,這反映在“最後的建議”。

在第二階段,在日內瓦舉行的1973年9月至1975年7月,簽約國家的代表澄清一般合作的最重要的一點,讓他們充分滿足所有參與者的利益,並協調所有問題。

最後一幕立即簽署了在七月下旬的地方 - 1975年8月在赫爾辛基月初。 它是由所有35個簽約國的最高領導人出席了會議。 最後的協議被正式命名為“歐安會的最後一幕,”這是非正式決定參照赫爾辛基協議。

在赫爾辛基協議的主要條款

赫爾辛基協議的成果文件進行了正式二戰的結果。 此外,在國際法律關係的10大原則已經制定出來。 其中,我們應該強調歐洲國家的現有領土邊界,不干涉,各國的平等,尊重基本自由不受侵犯的原則,各國有權決定自己的命運。

此外,安排已制定了在文化,軍事,政治,法律和人道主義領域的一般關係。

該組織的進一步發展

在歐洲(歐安會)從現在起,安全與合作委員會開始定期收集。 在貝爾格萊德(1977年至1978年),馬德里(1980年至1983年),斯德哥爾摩(1984),並在維也納(1986)會議召開。

其中最顯著的是在1990年9月在巴黎會議上,這是由參與國的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 它採用了巴黎著名的憲章,標誌著冷戰的結束,簽署了關於武器的協議,以及闡述了進一步協商的重要組織事項。

在1991年的莫斯科會議通過了關於人權的決議優先於國內法。

1992年,在赫爾辛基的一次會議上重新格式化歐安會。 此前,他,其實是由成員國通信管理的一個論壇,從那個時刻開始變成一個完全成熟的常設機構。 在斯德哥爾摩同一年推出一個新的職位 - 歐安會秘書長。

1993年,在羅馬舉行的會議上,一項協議,就建立了常設委員會,其中參與國家派出自己的代表來代表到達。

因此,歐安會越來越多地開始獲得永久性正常運轉的組織的功能。 為了使在布達佩斯,1994年實際的格式,現在是歐安會行作出該決定的名字將不會被調用,但並非為歐洲安全與(歐安組織)的合作。 這一規定生效,從1995年開始。

之後,歐安組織代表的這次重要會議在里斯本(1996年),哥本哈根(1997年),奧斯陸(1998年),伊斯坦布爾(1999年),維也納(2000年),布加勒斯特(2001年),里斯本(2002年),馬斯特里赫特(2003),索菲亞(舉行2004年),盧布爾雅那(2005年),阿斯塔納(2010年)。 這些論壇上,討論地區安全問題,恐怖主義,分裂主義,人權問題。

應當指出的是,自2003年以來,俄羅斯的歐安組織的立場是經常大多數其他與會國家的意見不同。 出於這個原因,許多常見的解決方案將被阻止。 在同一時間出現了從組織俄羅斯的可能撤出的說法。

目標

主要目標,這為自己歐安組織國家,是實現歐洲的和平與穩定。 要執行此任務,該組織正積極參與解決權力之間以及成員國內部的衝突,控制武器擴散,開展以防止可能的衝突具有預防性質的外交活動。

該組織監控經濟狀況和該地區的環境,以及歐洲人權的尊重。 歐安組織活動旨在通過發送他們的觀察員進行選舉的參與國的監控。 該組織鼓勵民主制度的發展。

參與國

在歐洲的組織最大的表示有自然。 歐安組織在一般情況下,有57個成員國。 除了歐洲,該組織直接參與北美兩個國家(加拿大和美國),以及一些亞洲國家(蒙古,烏茲別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庫曼斯坦,等等。D.)

但是,黨的地位 - 是不是存在於組織中唯一的一個。 合作夥伴被認為是阿富汗,突尼斯,摩洛哥,以色列和其他一些國家。

歐安組織的機構的結構

安全與合作在歐洲有相當廣泛的管理結構。

為了應對全球性的最重要的問題,要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峰會。 這是該機構的決定是非常重要的。 但應該指出的是,最後一個這樣的會議是2010年在阿斯塔納舉行,在此之前 - 僅在1999年。

與此相反的首腦會議,外長理事會每年舉行一次會議。 除了討論最重要的問題,它的任務是組織秘書長的選舉。

歐安組織常設理事會 - 結構的主體,經營一個永久的基礎上,在維也納會見週報。 他是從事對他們提出的問題和決策的討論。 直接代理主席的權力。

此外,歐安組織議會大會的重要結構體是,在民主體制在安全合作論壇。

考慮歐安組織高級官員行事理事長兼秘書長。 這些職位和一些歐安組織的結構體的重要性,我們將更加再聊。

輪值主席

管理和歐安組織的機構從事代理主席正在進行的活動。

這個位置是由該國外交部部長,其今年主持召開歐安組織。 在2016年,這個榮譽任務執行德國,這意味著歐安組織的主席是德國外交部長弗蘭克 - 瓦爾特· 施泰因邁爾。 2015年,該位置是由塞爾維亞Ivitsa Dachich的說代表佔據。

任務的董事長是協調歐安組織機構的工作,以及在國際一級組織的代表。 例如,Ivitsa Dachich於2015年在烏克蘭的解決衝突的積極參與。

秘書長

在組織中的第二個最重要的職位 - 秘書長。 該職位的選舉每三年舉行一次,部長理事會。 目前,總書記是意大利蘭貝托·贊尼爾。

秘書長的權力,包括由秘書處組織的管理,也就是說,它實際上是行政首長。 此外,該人擔任歐安組織主席缺席時代表。

議會

歐安組織議會大會由所有參與者57的代表。 這種結構是成立於1992年的議會間組織。 它包括超過300的代表,其代表各成員國的議會。

該機構的總部設在哥本哈根。 主席和秘書長的議會高級官員。

永久和三個專門委員會在PACE的框架內開展工作。

批評

近來,越來越多的強化組織的批評。 很多專家說,目前歐安組織是不能夠解決真正的關鍵挑戰,需要進行改革。 由於決策的性質,許多決議是由少數的大多數成員可以阻止支持。

此外,已有先例,不執行甚至歐安組織的決定時。

歐安組織意義

儘管所有的缺點,那就是難以估量歐安組織的重要性。 該組織是一個平台,參與國可以在有爭議的問題找到共同點,解決衝突,對特定問題的解決一個共同立場達成一致。 此外,該組織已經取得了相當大的努力,以確保歐洲國家的人權和社會民主化。

不要忘記,在當時的冷戰被拋棄不只是因為歐安會內的磋商。 與此同時,我們必須努力確保新的政治和人道主義挑戰,該組織還採取了硬碰硬。 它要求開展歐安組織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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