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個人康復計劃

殘疾人 的個人康復方案 ,其模式將在下面描述,是旨在恢復,補償身體失去或受到干擾的功能以及進行某些活動的能力的一系列措施。 它是根據衛生部授權機構的決定形成的。 個人形式,類型,數量,專業,娛樂和其他措施的順序和條件都包括在知識產權中。 讓我們進一步考慮如何開展殘疾人康復方案的開展工作,還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該文章還將描述與實施IRP相關的一些細微差別。

卡的格式

自2005年以來,在俄羅斯境內,殘疾人康復方案採用單一形式編制。 衛生社會發展部第287號,2001年11月29日批准,地圖由幾個部分組成。 殘疾人康復計劃是考慮到有關公民的信息而形成的。 因此,第一部分詳細介紹了有關信息。 除個人資料外,本節還包含以下信息:

  1. 在教育層面(專業和一般)。
  2. 在調查時執行的專業,資格和勞動功能(如果存在)。
  3. 集體殘疾,殘疾 程度。

主要活動

示例程序包含什麼? 殘疾人康復包括重點康復和補償措施。 其中還有醫療措施。 在 醫療康復 的框架內:

  1. 康復治療。
  2. 重建手術。
  3. 矯形和假肢。
  4. 提供技術設備和設施。
  5. 療養院治療(非工作公民)。

殘疾人醫療康復計劃包括:

  1. 就採取的一系列措施提供意見和通知。
  2. 法律支持。
  3. 家庭的讚助。
  4. 康復與運動和體育的使用。
  5. 適應訓練
  6. 為實施公共和國內活動提供技術改造。
  7. 心理幫助。
  8. 社會文化康復。

恢復工作能力

殘疾人康復專業方案是恢復公民工作能力的措施制度。 它包括:

  1. 制定關於禁忌症和可接受的類型和活動條件的建議。
  2. 職業指導。
  3. 職業培訓或再培訓。
  4. 協助找工作。
  5. 提供技術手段

與未成年人一起工作

殘疾兒童康復計劃包括心理和教學活動。 它們包括:

  1. 獲得學前教育和學校教育和培養。
  2. 心理和教學懲教工作。
  3. 提供技術手段進行培訓。

此外,殘疾兒童康復方案規定了其所在家庭的惠及。 專家進行磋商,向家長提供心理輔導。

殘疾人個人康復方案:樣本

知識產權最重要的部分是指出了心理教學,醫療措施,以及為恢復勞動力市場上的公民的專業競爭力提供幫助的服務。 每個人都有兩個部分。 第一個規定了具體的活動,技術手段,對一個人來說是必要的。 在第二部分,有關執行人,表格,條款,殘疾人個人康復計劃的執行順序以及獲得的結果或其未收到的原因的信息。 文章中給出了一個示例表單。

我在哪裡可以放卡?

殘疾人康復方案是根據國際電聯聯邦機構的決定制定的。 在這方面,有必要向頒發證書的組織申請該卡。 一般來說,這是醫療和社會專業局(BMSE)的地方單位。

知識產權的目的

殘疾人社會康復計劃是確保公民個人需要得到考慮和有針對性的支持的關鍵機制。 迄今為止,IPR地圖的存在允許有效解決與實施補償和恢復措施有關的許多問題。 同時,各級政府官員的互動效果也在不斷提高。 例如,高等教育機構要求IPP進行培訓。 沒有適當的文件,沒有殘疾公民能夠 在就業中心註冊 。 所以沒有知識產權,就不能得到教育,找工作,得到新的專業。

此外, 國家 殘疾人康復 方案 規定了獲得適應技術手段的可能性。 此外,該文件可以指定特定人員必要的特殊條件。 對於尚未達到18升的公民來說,這一點尤為重要。 殘疾兒童康復和康復的個人方案只包括他因心理生理狀態而可以接受的活動。

取得程序

按照“公民身份認定無效條例”,該方案的製定工作應在小組成立後一個月內進行,殘疾程度也在不同程度上達到。 但是,在實踐中,適用以下步驟。 要獲得知識產權,您需要訪問主治醫師,並要求他轉介國際電聯。 在醫療和社會專業局,另外你應該申請。 它是2份。 指定公民需要的具體活動,服務和設施是有用的。

要充分反映地圖每個部分的所有需求,建議您在單獨的表單應用程序中進行描述。 在應用程序的文本中,您應該指定一個請求來考慮這些信息。 還應該向文件附上專家的建議或提供這些或這些服務的專家意見。 這是必要的,以創建國際電聯工作人員對公民的所有需要及其康復潛力的最全面的代表性。

您不僅可以在復查期間申請卡片。 殘疾兒童以及殘疾人士的社會康復方案,每年編制一次,即使該小組成立時間沒有 復查 期限 。

重要時刻

殘疾人康復的個別方案,不僅要顧及專家的建議,而且要考慮到公民本人的意願,必須將其完成情況轉交給他簽字。 他必須把他的簽名放在卡片的每個部分。 所以他表示同意其中指出的措施。

但矛盾並不排除。 在這種情況下,簽名領域的公民寫道,他不同意該卡的內容,並指出原因。 BMSE員工的決定和行動有權對該人進行挑戰。 投訴是向該地區中央局提出的。 應附上地圖副本。 之後,進行了一次調查,與公民進行了對話。 根據結果,對有爭議的問題作出結論。 如果公民的要求被證明是合理的,則制定一個新的方案。 由委員會主席簽署,經GBMS印章認證。 該決定也可能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在聯邦局面受到挑戰。 此外,公民有權向法院申請。

細微之處

知識產權規定的措施範圍不能超過聯邦技術設施和服務清單。 公民或其代表可以部分或全部拒絕。 在這種情況下,國家機關,地方機構以及其他組織將免除執行方案的責任。 此外,公民將被剝奪獲得賠償的權利。

不過,專家呼籲不要急於拒絕。 聯邦殘疾人康復計劃是建議性的,而不是強制性的。 簽證後,公民有權不向適當的機構和機構申請收取某些資金或服務。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在整個運行期間改變初步決策,並利用國家的支持。

藝術家選擇

負責執行某些項目項目的科目的定義被認為是設計卡片的關鍵點之一。 承包商必須與每個設想的事件相對。 一種新形式的知識產權預先假定了一種確定它們的特殊程序。 表演者早些時候指出了BMSE。 目前,該局在地圖上只列出了其中的幾個。 例如,在 提供技術手段 的一節中 , 承包商由FSS機構指出。 學科可以由當地的社會保障體係來表明。

必須記住,康復的關鍵任務是消除或盡可能地消除因殘疾造成的生活的限制。 在這方面,表演者應該選擇那些能夠應付任務的個人或組織。 這可以是任何形式的所有權的國家和私人結構。

在俄羅斯聯邦規定殘疾人社會保護的聯邦法律中,確定如果不能向公民提供康復計劃中規定的服務或技術設施,或者以自己的方式支付殘疾人的殘疾人,則他有權全額收回成本。 活動可以包括在知識產權中,由預算資助或由他本人資助的資金。

法律規定,只有相關名單中存在的服務和設施才能免費提供。 它獲得政府法令的批准,其中不包括太多職位。 因此,國家承擔支付最低限度服務的義務。 資金。

應該指出的是,在俄羅斯聯邦的一些組成實體中,存在著大幅擴大名單的區域監管行為。 費用報銷應由FSS的領土單位進行。 同時,有必要考慮到只有通過與知識產權實際執行者的書面合同關係提供賠償權。 公民應提供服務證明或者服務證明。 手段。 相應的申請提交給FSS,附有IRP卡和其他文件的副本。

可能的困難

費用補償申請及其附帶文件不超過一個月。 如果在這段時間結束時公民沒有收到答复或拒絕報銷,他可以向FSS的上級結構申請。 如果在這種情況下,他的請求沒有被授予,他有權向法院申請。 專家關注公民的注意事項,提起訴訟並不表示公民正在試圖加劇衝突。 在這種情況下,這種對不公正的反應將使得國家機構能夠解決問題成為可能,也是有責任的責任人。 同時,你應該為案件的任何結果做好準備。

規範性規定

在俄羅斯聯邦,以下關於知識產權準備和執行問題的立法行為:

  1. 第181號。 這項法律第11條完全致力於個人康復計劃。 此外,知識產權在技術上有規定。 8,18,19,23,29,25,32。
  2. FZ“殘疾人社會保障”。 這項法定行為定義了知識產權的定義,是指負責編制知識產權的機構,具體規定了殘疾人的基本權利。 法律規定,沒有個人康復計劃,殘疾人不能被視為失業。 規範性行為規定了負責當局履行IRP的義務,以及公民在不履行的情況下向法院提出申請的可能性。
  3. 承認某人為無效的規定。
  4. 2004年12月16日第805號政府法令。 它規範了國際電聯FGU的活動。
  5. 衛生與社會發展部命令29.11.2004。
  6. 2004年10月21日第1343號政令令

結論

個人康復計劃卡註冊後,公民或其代表依法向各類機構申請實施所設想的措施和獲取必要信息。 資金。

應該指出的是,目前實施知識產權的機制不能稱之為理想。 國家支持計劃本身存在許多差距。 在這方面,在實踐中,公民經常遇到各種各樣的障礙。 問題出現在不同的階段 - 無論是在製定康復計劃時,還是在執行計劃中的活動時。

在行使追討所產生費用的權利的過程中,特別複雜。 在這種情況下,最好聘請合格律師的支持。 讓所有文件證明一項服務或技術工具為您的錢支付的事實也很重要。 與執行康復計劃相關的衝突可以在索賠和司法程序中得到解決。 第一件涉及上訪。 至於司法上訴,這種情況下的做法至今還不夠大。 但是,在公民及其親戚康復措施的費用報銷方面也有先例。

應該注意的是,IPR卡的設計現在是強制性的。 另一個問題是它經常規定不是所有的服務和那些。 公民需要的資金,但只包括在免費清單中的資金。 因此,政府的任務是完善實施康復方案的機制。

知識產權應對一個人有效。 康復計劃只有在不是根據國家能力的基礎上,而是根據每個殘疾人的實際需要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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