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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指揮官有什麼職責:消防部門,緊急情況部,警察部隊,軍隊?

班長的職責很多。 這並不奇怪,因為這個人管理嚴重的結構。 而且他不得不把它控制在一個和平的,而且在戰爭時期。 但是,這個話題可以更詳細的說明。

關於下屬

單位指揮官的職責包括在一個或另一個軍事單位服役的士兵(水手)的培訓和教育。 在完成作戰任務的時候,指揮官必須下令,清楚地表明他的下屬必須執行。

他還必須知道每個士兵的名字,國籍,個人特徵,他在服務前所做的,他的優點,成功,缺點,甚至出生年份。 而且,當然要保持普通日常工作的表現,部門的清潔紀律和維護。

軍隊的另一支指揮官應該灌輸他的下屬尊重服役,軍事裝備和武器,並教他們對待他。 此外,他有義務排出檔案,增加身體耐力。 不要忘記他們的需要,要小心謹慎。

掌握下屬形式的整潔性和適用性,監督設備和衛生的正確配置,幹襪子和腳踏,剩餘的空白和實彈,保險絲和手榴彈的射擊,所有這一切也必須由指揮官完成。

個人責任

上面列出的不是一切。 軍隊指揮官也必須完全了解軍事裝備和武器開采的規定和規定。 儘管如此,他仍然有義務監測所有上述和每一天的存在以評估其適用性。 在操作過程中,指揮官確保履行安全要求。

如果有人從排名上下降了病人,要求幫助,提出投訴,犯了輕罪,違反了法規,院長應該向領班通報這一點。 以同樣的方式,需要鼓勵特定的士兵/水手。

關於權利

本主題不能忽視。 如果司司長有責任,那麼權利也應該是。

那麼每個員工都受到國家的保護。 指揮官也不例外。 他們有權攜帶,儲存,使用和使用武器履行職責。 而如果有需要,那麼外面的服務。 同時,有責任 - 軍方必須正確存放武器,注意外人無法進入他。

如果盜竊,損失,軍事裝備損壞或失敗,指揮官有權就此事發起刑事訴訟。 但是,不妨通知俄羅斯聯邦內政部,檢察院等。

海軍陸戰隊

這種部隊應該分開註明。 由於其任務包括參與海上作業,扣押海岸線和港口基礎設施,以及船舶,船隻,島嶼,半島,空氣和水的襲擊。 也是因為這個部門的司令員的活動總是在最激烈的戰鬥情況下進行。 它和人員不斷受到動態和靜態負載的影響。

海軍陸戰隊指揮官的職務很多。 除了上述之外,他還必須具有組合武器戰鬥,偵察和登陸戰術的基礎。 另一名指揮官應該能夠使用小武器和手對手的技巧。 礦業以及礦山,也被要求擁有。 此外,海軍陸戰隊的每個指揮官都知道各種彈藥,知道如何處理這些彈藥,面向這個或那個地區(無論是在地圖上還是在地圖上),並且仍然游泳良好。 最後,他必須能夠找到目標並自己消滅。

指揮官不僅在登陸艦上,而且在陸地上履行職責,無論天氣狀況和時間如何。 因此,在保持生產力的同時,必須堅強,情緒穩定,能夠長時間工作。 畢竟,最緊張的是登陸敵方海岸,遠離主體,遠離受傷的人員和降落傘跳躍。

防火

現在你可以去這個話題。 消防隊指揮官的職責是管理部門。 但是,此外,他還必須前往火災來臨的地方。

首長應評估環境,迅速作出必要的計算,然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挽救人民,並儘可能挽救暴露在火中的一切。 所有事情發生在周圍,他向消除火災的小組報告,以簡化和加快這一進程。 指揮官還組織和控制衛兵工作,開展訓練。

但這不是全部。 消防部隊指揮官的職責還包括檢查設備,工具和機器的可維修性。 他是監督守衛工作表現的人。

如果主任缺席,那麼他被接受必要培訓的僱員所取代。

其他任務

消防部隊指揮官必須履行許多其他職責。 例如,開發,維護,更新和更新服務文檔。 分析他的團隊進行的工作質量。 監測消防供水和通信系統的狀況。 不要忘記關注他們的下屬,監視他們的舒適度。

消防隊長的職責還包括改進材料和技術基礎的工作。 這很重要。 該隊應定期為隊伍,庫存,作戰服裝收到新的防護服。 為此,當局必須照顧所有上述的資金。

當然,指揮官也不應該忘記鼓勵人們應得的人。 相反,違法者和不道德的工人應該停職。

權利和禁令

所以消防部隊司令的職責已經上市了。 現在你可以談論權利和禁令。 他們也發生了。

老闆被禁止離開警衛。 也放棄其中一個。 並替換。 哨兵服務開始了什麼樣的工作 - 這是怎麼結束的。 另外禁止從戰鬥人員展示消防車。

老闆比禁止更多的權利。 允許他檢查護衛隊的表現,並要求人員履行命令和履行職責。 緊急情況部部長的指揮官反過來也必須通知他們所有發生的事情。

如果有人違反了紀律,甚至違反安全規定,他有權將犯罪者從工作中除名。 那個表現得很好的人是鼓勵的。 另一個頭可以要求上級領導確保衛兵的全部條件。

教育部

消防部隊是緊急情況部的結構部分。 值得記住這一點。 由於通常在緊急情況部門司令部的責任轉移中,恰恰是防火的一部分。 但是,該部也有主要人員。 他們的權力清單是用幾十個標題來計算的。 他們的表現要比班長多。 章程的義務可以分開註明。

負責人(部長)親自負責緊急情況部的結構執行工作,並負責相關專家的工作。 批准預算並為之前列出的所有項目分配資金是有能力的。 此外,部長組織國家消防局的工作,並指導。 鼓勵員工,授予職務,任命人員擔任新職位 - 這也都在他的職權範圍內。

SPSP

上面詳細介紹了軍隊和消防部門的指揮官的職責。 現在我們要談談巡邏和警察部門應該做什麼。

主要任務是確保街道上的其他公共場所,包括交通工具的治安秩序。 當然,警方有義務預防和製止犯罪行為和不同性質的違法行為。 搜索名單上的人員,包括未知的人員也在這種結構的能力範圍內。 特別是那些服務巡視的路線和職位。

作戰部隊的任務是保護公民的健康,生命,自由和權利,以免侵犯他們的人。 如果有人對罪犯造成傷害,那麼他們需要幫助和盡全力挽救生命和健康。 所有這一切,PSPP的負責人必須受到控制。

警察局長的其他職責

這個結構的指揮官應該領導單位,下令,做出有關履行某些任務的決定。 他也在代表中分配職責。 他親自選擇了專家在這個結構中工作。 仍然有能力對違法違法者施加行政處罰。

另外,警察總司令負責組織實施對人員進行實戰訓練的措施。 並且 - 確保其服務和戰備準備。 如有必要,組織工作隊查明和製止犯罪行為。 如果表達更簡單,請參加部門的執行調查工作。

一般來說,這個話題很有意思。 任何單位和結構的指揮官的職責是在很長的列表中計算出來的。 以上只是一個簡短的概述。 但即使這樣做足以意識到這一活動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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