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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第41條。 集體協議的內容和結構

которого присутствует в статье, представляет собой локальный акт, регламентирующий социально-трудовые отношения на предприятии. 集體協議,一個模型,出現在文章中是一個本地的行為規範 的社會和勞動關係 的企業。 他是同事和代表他們的代表雇主。 內容和結構 的集體協議的 通過關係的參與者形成。 讓我們看看這個文件。

藝術。 勞動法第41

在這樣的速度則表明有管轄權由該公司的員工和雇主的代表成立了協議的關鍵條款。 能力這些問題應該適當地確定 當地法規。 在藝術。 приводится примерный перечень сфер, по которым участники отношений могут включить обязательства в соглашение. 勞動法的41對參與者的關係可以包括在協議中承擔的義務方面的指示性清單。 這個清單並非詳盡無遺。 在集體協議的內容和結構,代表的自由裁量權,並可能包括其他的問題。

基本條件

內容和結構的集體協議的形成用人單位和員工的互動的基礎。 在這方面,協議約定關係的最重要的方面。 其中:

  1. . 工資的法律規制。 該協議特別規定,在確定支付機制S / N都考慮到通脹率,物價上漲,在公司確定的目標的實現。
  2. в сфере занятости, переобучения, реализации условий высвобождения сотрудников. 權利和就業,再培訓,落實人員釋放條件的領域的管理職責
  3. 時間專業活動和休息。 這個問題涵蓋了包括條件和批准請假手續,其持續時間。
  4. . 保護工人的健康。 該協議規定了改善條件和員工,包括年輕的專業人士和婦女的過程。 該文件定義的安全環保措施,員工及其親屬的改善。
  5. 住房問題。
  6. , в том числе совмещающим производственную деятельность с учебой. 擔保和員工福利,包括生產活動,他們的研究相結合。
  7. 在遵守協議條款組織罷工拒絕。
  8. 參與者關係的責任。
  9. 採取措施確保在集體協議的執行控制。
  10. 為開展職工代表正常條件下形成的。
  11. . 根據該變化的過程,是在集體協議作出

在代碼的限額以上有跡象顯示,該協議應包括的規定,除非法律或其他法律行為確立了在文檔中整合的直接指示。

特異性

集體協議的內容和結構,形成以這樣的方式,該文件是最充分的體現參與者的法律可能性。 這一點,尤其是直接在雇主,僱員和他們的代表。 再加上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他們與抵消的法律可能性,一起擁有的性格。 因此,員工的權利承擔雇主的某些義務,反之亦然。 同時,當協議應符合法律要求設置它們。

福利工作人員

根據用人單位可以建立員工一定的好處,並保證企業的金融和經濟狀況。 它可以創建工業活動,不是由法律或其他法規規定的更有利的條件。 代碼禁止包括涉及人員的權利被侵害的協議條款。 由此可見,尤其是額外的關稅不屬於立法的員工,實行充當員工的自由的限制。 它只能在特殊情況下被認為是合法的。 例如,如果雇主同意賠償提供給員工額外福利的限制。 同時,他們將如何彌補損失,將針對每個單獨的員工,以及員工代表。 後者,而且,必須提出上訴,反對由雇主提出的條件,在法律規定的方式的權利。

規範性

在協議規定的條件可以操作整個期間合同規定,並蔓延到員工數目不詳。 這樣規定,特別是,可以歸結為一個處方房客來增加大小的它所述週期的S / N按照價格指數區域的增加。 這種情況將適用於無限數量的人,以獲取和公民參加國家在協議簽訂後的相應權利。

細微之處

正如上面提到的,集體合同的一部分定義自己的條款。 該協議可能是個別鑑定的監管環境,參與者的責任,補償權利,為員工提供自由的強制限制補償和程序等。合同的結構更高效地執行其內容。 這就是為什麼它應該由參與者自己,誰將會被應用的規定確定。

集體協議:樣本

該協議可以由企業雙方的整體水平和獨立的部門提出。 有必要締結與OP的協議可能是由於從公司的主辦公室地處偏遠,尤其是在生產活動的組織,等等。 作為 獨立的部門 是代表辦事處和分公司。 應該記住的是,關係的參與者之一是在任何情況下,雇主。 各方集體協議獨立建立它的發展和結論的規則。 該立法只規定了程序的一些強制性的措施。 該協議應包含所有有關生產活動的必要條件。 實際上,被包含在上面提到的文件的主要問題。 參與者需要構建自己的關係,並在紙上修復。 該協議的條款必須明確制定。 它不允許的雙重規定任何解釋。 用於收購合同功率的前提是其雇主和僱員代表簽署的證書。

協調的特異性

在制定條約草案各方必須就其所有的條件達成共識。 如果某些條款達成了三個月未達成一致,關係的參加者必須簽署同意的條款的文件。 同時,它發出的分歧名單。 它修復上,雙方並未達成共識的位置。 這條規則是為了防止延誤簽署文件,因此,提供給員工和工業活動條件的惠益的過程。 傑出的位置可能是未來談判和集體爭議的主題。 有關的方式的選擇解決分歧的問題由雙方協議解決。 如果未能取得協商一致並達成或雇主(他的代表)逃避進一步的討論應該繼續調解。

覆蓋

該協議的規定,適用於所有員工在企業的工作人員。 不要緊,他們錄取的組織,他們的活動方式,關係的特徵之日起(兼職,在主要場所等等。)。 這種方法是根據“ - 一個合同一個雇主”的普遍接受的原則實施。 在這種情況下,刪除的過度分化的工會會員的理由是工作條件的可能性的問題。 此外,這種方法是在與俄羅斯的傳統線路。 特別是,在勞動法直到1992年規定對所有員工的集體協議的擴展。 還應當說,這項協議為所有員工最大程度的範圍視為不正當行為 - 以產生額外的個人防護系統相對於法定。

生效

集體協議可以為不超過三年的任何條款簽署。 生效日期的行為可以通過關係的參與者來決定。 它不依賴於任何情況下(從通知註冊,例如)如果當事人另有規定。 與會關係可以確定進入協議生效:

  1. 簽約的直接事實。
  2. 特定日曆的開始。
  3. 具體事件。

各方必須續簽合同的權利,但不超過3年。

情況

當您更改企業名稱集體協議維持的效果,與該公司的負責人,誰簽署的代表,該組織的改造勞動合同的終止。 在重組中以其他形式,以及的情況下,當改變所有權文檔的類型應是有效的一段時間。 這就是所謂的“保證”。 這一時期持續到重組的完成,或者是3個月。 從所有權轉讓的日期。 在這種情況下,關係的參與者之前建立的協議的期限,該值不會有。 例如,文件是1月15日簽署。 2006年因此,它的行動結束2009年1月15日,但在2007年9月,開始了重組過程中的合併形式。 在這種情況下,該協議將繼續有效,直到手術完成。 一旦在註冊表將作出的新的法律實體的信息,並排除在以前的公司信息,如果當事人沒有約定的延長合同變得無效。 也許這種情況。 在重組(除了變換)或簽訂新的集體協議或先前的另外3年更新立即執行方之一後,已要求談判進程。

公司私有化

對於他們來說,提供了特殊的規則。 公司由單一制企業的財產私有化形成的,符合條件並有責任在這之前的程序已經生效的集體協議規定的義務。 在3個月內結束。 從公司員工(代表)的國家註冊,監事會或日期 的的執行機構, 公司可能提議修訂現行文件或頒發新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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