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土地關係的主題:概念,分類,權利和義務

土地關係的概念是在結構上非常廣泛和複雜。 這是由於許多原因。 先用法律關係的對象相關聯的所有細節的 - 土地。 此外,相當的重要性是進入互動的人的法律地位。 讓我們更詳細地考慮土地的關係以及與它相關聯的元素的概念。

概觀

土地關係稱為表示關於撥款主動意志行為的結果,實際的社會互動。 它們由LC和其他聯邦法律的規則。 由基地發生與土地關係的終止決定的法律行為,人的法律地位進入他們。

結構的特異性

如上所指出的,所述的相互作用的複雜性由各種因素引起:

  • 受試者的奇異性和土地的關係的對象。
  • 監管功能。

之間的相互作用的關鍵要素是:

  • 在其上的關係是基於法律規定。
  • 對象與土地關係的對象。 首先由相關法規的規定的活動。 後者充當實際問題,關於其中存在的關係。
  • 互動的內容。 他形式的 法律主體的 土地關係,並為他們的規定。 內容還包括針對其執行行動。

土地關係的分類

據舉辦基於不同的理由。 例如,按照法律關係的內容是根據法律的關鍵機構進行分類。 特別地,分離的交互相關聯:

  • 財產;
  • 境內的國務院;
  • 使用地塊;
  • 保護地面上的權利。

互動和所有製類型差異。 它可以是私有的,市或國家。

面向法律規定

還有土地關係上的取向限制他們的標準進行分類。 根據這個標準來區分:

  • 物質相互作用。 他們被定義直接與地面的要求和法律主體規則。 這些相互作用形成的既定規章和法律方案的實施。

  • 程序性法律關係。 他們是在特殊的規範表達。 這些規定界定基礎發生和土地的關係,其實施的終止。 它調節的方式來利用法律可能性和法定要求履行。
  • 監管互動。 它們形成於執行標準,沒有相關法律責任的應用。
  • 保護作用。 這些關係的發生是由違反現行條例引起的。 他們在申請有罪的一方責任措施的過程中實現的。

活動路線

根據這個標準,土地關係是有區別的合作關係:

  • 國家地籍;
  • 規劃國土利用和保護;
  • 授予和地塊為公共和國家需求的撤出;
  • 土地管理和城市地區的規劃;
  • 國家控制土地使用和保護的執行情況;
  • 開展監測;
  • 解決糾紛。

其他類別

除了上述的物種可能是土地關係:

  • 常見。 他們出現的典型案例。
  • 具體。 形成在特殊情況下,這些法律關係。

互動是按照一定的個人誰擁有它們也分。 根據這個標準來區分:

  • 相對的互動。 他們是參與土地關係準確地確定。
  • 絕對的關係。 他們認為,有資格的人反對了必須遵守一定的規則的人或組織數目不定。

土地關係主體

在俄羅斯,整個面積是公共,私有,市政和其他所有製形式。 土地關係主體 - 其活動的互動至於分配,使用,管理,所有權,處置地塊的框架範圍內的人。 他們的法律地位是行業標準定義。 俄羅斯及其地區作為與國有資產相關的土地關係的主題。 在當地政府面前行政區域單位(其中一個,特別可能是土地事務部)的持股,這是在市政所有權反應。

這些區域位於防禦的邊界之內。 土地關係的所有其他主體 - 國家和市政當局,法人和公民的一些機構。 他們攜帶出境的使用,管理和保護。 法人和土地關係的對象應當接受,尤其是在私人和公共財產的互動公民。

法律地位

作為法人可以作為誰被賦予了足夠的體積權利進入他們的個人。 獲得的履行法律規定的要求的行為能力狀態的另一種狀態。 受試者的複雜能力和殘疾的限制,以及對自由和利益引起的法律制度的法律地位。 依賴於數量的情況下,人的地位。

這些措施包括:

  • 拍攝對象類型。
  • 有法律意義的行為。
  • 酒店特色。
  • 環境中的實體功能被實現,如果它是由法律規定的。

權力分為普通和特殊。 首先要有誰交互的所有的人。 特殊的權力是具體針對某些種類的演員。

境內的特殊性

俄羅斯所有的土地都按質,目的和其他標準分為兩類。 在法律上,下面的分類是固定:

  • 領地的農業用途。 他們作為一個重要手段/ X生產。 這些土地被認為是全國最重要的。
  • 沉降區。 他們用來服務於城市,城市居住區等行政單位。

  • 地球的特種部隊。 這些區域工業,運輸公司,傳播機構,廣播電視,空間安全和信息,國防,能源使用。
  • 特別保護的土地。 這些措施包括自然保護區,環境,娛樂,文化和歷史價值,民族,生物圈保護區和其他保護區,國家自然保護區,植物園,溫泉,治療領域的版圖。
  • 森林基金。
  • 儲備土地。 他們代表了儲備領土。
  • 水基金。

RF ZK

法律對象的土地法典的定義如下:

  • 自然資源。
  • 站點。 它是一塊土地包括來自其它繪圖分離。 在地面上,他被指定邊界。
  • 增持的部分。

該規範性法案規定,在一個網站,是共同擁有土地入股,作為獨立的權利對象。 在這些部件的領土上沒有定義。

互動的內容

土地關係的本質是在總量義務和進入這些人的法律行為能力。 他們從這樣執行某些動作或不採取執行。 法人表示接受的行為措施的機會。 它是由法律保障。 標的土地關係的責任 - 正確的行為人的典範。

法律的機會

受試者的具體權利,這取決於他們的狀態,土地的特點,相互作用的類型。 人的法律可能性,可分為2大類。 第一類是對特定行為的權利。 它在行動或不行動來表示。 第一類包括:

  • 實施方法。
  • 這是可允許的執行動作的類型。

活動的權利可能是部分或完全。 至於需求,它可以在司法和行政程序來實現。 誰擁有土地關係人的權利具有主觀性。 它們的實施將取決於在載體上。 在這種情況下,受試者可以使用或不被追究法律責任不使用它們。

正當行為

主體的職責,作為一項規則,對應於另一個人的某些法律的可能性。 正確的行為可以在請求中表示:

  • 提交的任何行動。
  • 不要讓一個特定行為的行為。

職責是準確的賠償責任受制於措施和對他不利的後果出現的威脅進行。

法律事實

他們作為理由土地關係的出現。 法律事實 也可引起相互作用的內容變化。 由於一些法律方面的發展可以被停止。 以下類型的法律事實:

  • 設置。 他們作為土地關係的出現奠定了基礎。 例如,租賃合同的登記過程中,雙方互動與分配相關。 在出現信用關係的抵押合同的訂立。 同時,交易當事人收到有限的使用分配的法律能力。
  • 更改。
  • 終止。 隨著他們的相互作用似乎不復存在。 該TSP提供導致土地關係的終止事件的完整列表。

特點

每一個權利,修改或終止的事實可以在事件或動作的形式來表達。 前者包括獨立人的意志出現的情況。 活動可以是相對或絕對的。 過去 - 即有活動,人的意志沒有直接聯繫的事件。 例如,這是一個不同類型的自然災害。 所謂的人類活動引起的,但不由自主地發生的相對事件。 行為地法律被看作以不同的方式。

例如,它是由意思是:

  • 法人和公民,政府和其他機構的操作。
  • 無為科目。
  • 進入互動的人的法律地位。

反過來,行為可能是合法或非法。

國有財產

國家,作為土地關係的主題,通過複雜的主管當局採取行動。 涉及財產權力之間進行分配。 考慮到該國的聯邦結構,兩層政府的存在,已經決定,國有資產就在區域和聯邦的形式存在。 後者適用於不屬於個人,市,組織境內,情節和零件。 這個位置是由民法典第214條固定。 在HCC頁。 16-18發現,在該國的國有產權以三種形式呈現:聯邦,地區和城市。 根據這一點,我們可以得出以下結論:國有財產被聯邦中心之間分明,區,市。 通過土地法和其他法規確立了她特殊的法律制度。

各類國有財產

此類別包括財產,屬於俄羅斯聯邦的法律依據。 在聯邦財產境內有:

  • 俄羅斯聯邦提到了物權法。
  • 右側出現國家財產的劃定。
  • 收購依照民法的規定。

地區屬於區域:

  • 作為公認的俄羅斯聯邦主體的按照聯邦法律屬性。
  • 根據GC獲得的區域。
  • 右側出現國家財產的劃定。

在藏地區的領土可以不轉移到個人。 這些措施包括,例如,包括幾個方面:

  • 由地方當局擁有的自用房產。
  • 由政府,統一的企業和政府機構提供。
  • 被列為特別保護,林地和水儲備,等等。
  • 忙私有化的對象,在區域屬性以前。

代表其職權範圍內經授權的機構進行的RF主體的權利實現。 地方權力組織國有資產處置領域的分化之前(例如,土地事務部),除非在LC或地區的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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