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國家和法律

民事當事人:定義

民事行動,按照一般規律,是按照民事訴訟法的規定考慮。 然而,在法律允許提出索賠的可能性,並在刑事訴訟的框架。

民事訴訟原告人和民間被告

主題,有理由相信他或她遭受財產損失的罪行,已提出賠償要求的權利。 一個人可以做出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осуществляется в соответствии с определением суда, постановлением следователя/дознавателя. 民間索賠的依據認可 法院判決, 檢查員/調查的決定。 對於造成受害人的損害,行為人負責。 民事被告的身份執行的檢察官,調查員或法院的判決。

生產分配

( гражданский истец) в рамках уголовного дела, обуславливается рядом факторов.該應用程序,這給刑事案件被害人 (公民黨)的權宜之計,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 首先,在同一時間制定了插補刑事處罰和賠償損失的理由。 這是由於這樣的事實,造成了犯罪傷害的規模和性質,包括在證據的對象,在黨的第73條規定。 此外,顯著降低訴訟成本,因為其最初參與刑事訴訟,然後在民事和支付訴訟費用問題迴避。 。

將軍令

может заявить свои требования после возбуждения уголовного производства до завершения судебного рассмотрения при разбирательстве в первой инстанции. 民事當事人可以在一審之前完成試生產前表達犯罪後,他們的要求。 按照期權的原理,繪圖應用程序完全取決於意願和受影響的人的意志。 自己主動,法院可以不解決,如果它已經被提交給相關要求有關損害賠償的問題。 , касающемся возмещения вреда в связи с преступлением. 然而,如果賠償不被刑事訴訟的框架內,受害人可以作為民事案件原告,涉及與犯罪連接的損害賠償。

主題

作為可以作為一個民事主體作用:

  1. 受害人或誰已經遭受損害的罪行的任何其他人。 在這種情況下,損害可以作為屬性,和道德。 其他人應,例如,是指殘疾人,都依賴於公民,誰死作為犯罪的結果,所承擔葬禮費用,財產的所有者已經遭受損害,等等。
  2. 律師。 с целью обеспечения защиты интересов государства, а также несовершеннолетних, ограниченно дееспособных или недееспособных, а также иных лиц, неспособных по тем или иным причинам самостоятельно отстаивать свои свободы. 這個實體作為一個民事主體 ,以保護國家的利益,以及未成年人,殘疾人或行動不便,以及其他人誰不能為某種原因捍衛自己的自由。

要點

может заявить требования, связанные исключительно с компенсацией вреда, непосредственно причиненного преступлением. 在第44條CPC(部分1)建立了民事當事人可以進入專門與犯罪直接造成損害的賠償相關要求。 這意味著,在刑事訴訟的框架不能被視為金額退還已支付給犯罪的受害者,通過追索的方式索賠。 例如,這種支付按照保險合同,傷殘補助金,等等。 但是,法律規定的直接行動進行民事訴訟的可能性。 還應當指出的是,在刑事訴訟的框架只能聲明屬性相關的索賠。 他們應該被相關賠償或物質或精神損害。 не может заявить требование неимущественного характера – оно не будет рассмотрено в рамках уголовного производства. 民事當事人可能不會讓非財產性質的要求-它不會在刑事訴訟的框架內討論。

確立地位

, порядок и основания предъявления требований. 按照自由和人的利益,檢察官的保護原則,法院,調查人員和調查人員應解釋為原告,程序和要求的理由的民事權利主體。 在這種情況下,官員可能會拒絕對狀態請求只有在提出的所有索賠,並認為犯罪活動之間的關係顯然是不存在的。 關於表彰主題民事黨的決議,應當在同一時間解釋其在這個過程中位置傳達給他。 為獲得規定的要求賠償的保障是通過採取臨時措施來實現。 他們建議有形資產,包括股票和被告的其他金融工具或誰承擔其責任人的扣押。

原告的權利

, равно как и в уголовном производстве, субъекты наделяются определенными юридическими возможностями. 在民事訴訟中,以及在刑事訴訟中,受試者被賦予了一定的法律可能性。 一般來說,我們可以說,他們幾乎是相同的。 受害人或誰遭受破壞引起的犯罪的任何其他人,可以:

  1. 為了保持其既定的要求,給他們一個交代。 公民可以提交書面材料,物聯網,附著在刑事物證的物品。
  2. 要提交反對意見和請願。
  3. 提供解釋,證據在他們的母語或在其明知。 如果需要的話,受試者可以採取譯員的無償援助的優勢。
  4. 有代表性的。
  5. 不連累自己和親人。
  6. 隨著研究者/調查的許可,參加在他的要求開展的活動。
  7. 意識到所有影響其利益的決定,接受有關他的要求決定的副本。
  8. 研究他的參與下進行調查活動的記錄。 一旦完成調查 - 結識是相關的民事訴訟材料,規定案件的任何細節。
  9. 拒絕陳述的權利要求。
  10. 參與刑事訴訟中法院在辯論中發言,以證實一項要求,審查會議紀要,就可以提交意見。
  11. 對活動的決定投訴/調查,法院,檢察官,調查員在有關財產提出要求的部分動作,應注意由其他成員帶來了應用程序,提交反對意見。

人聲稱財產要求在刑事訴訟中應當有義務保持在初步調查收到的信息的保密性,如果是的話,它已經被警告了相應的員工。 . 同樣,規則應該由民事當事人的代表進行指導

舉證責任

理的理由的規模和在刑事程序法規定的一般方式提出民事索賠。 原封不動地使用所造成的事實在中國共產黨的規範需要的是相關的犯罪證據的主體損害的規模和性質。 儘管民事原告的主張是私法,法律認為申請人的起訴。 這似乎很合理,因為事實證明,該犯罪造成直接傷害到一個特定的主題,以及對損害的大小直接涉及建立到事件本身,被告有罪,他的行為和產生的後果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因此,基值和字符規定的要求必要的民事主體。 要做到這一點,它可以提供證明文件,對某些調查和司法活動的執行情況提交請願書等等。不過,執法人員也必須採取措施,以證明是審議法院的民事訴訟所必需的情況。

決定

民事訴訟的結果是由法院在判決書中發出。 該文件指明對象是否滿足規定的要求,對誰有利,以何種金額。 在一個有罪的情況下 判決,法院 沒有考慮不能離開聲明的民事訴訟。 根據證據,並要求事業的尺寸是全部或部分滿足。 法院可以拒絕這樣做。 如果有必要進行,即需求的會議的存款要求額外的計算,原告確認符合要求的權利,他們的價值觀的問題轉移到民用生產。 如果判決是無罪釋放,由受影響索賠的命運將取決於它的底座上。 當身份不明的指控犯罪或未能證明其行為的事實,參與,滿足民事訴訟,要求將被拒絕。 如果 無罪釋放 的基礎上成立的缺席,在被指控犯罪的行為,則要求留下不考慮。 這一事實,但是,並不排除在民事訴訟的索賠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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