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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賊法律作為組織生活的方式
在每一個國家的生活,也有社會的幾個層次。 俄羅斯 - 也不例外。 其中一個“非官方”層是盜賊社區。 這種非正式的和非法組織是一個國家內的一種狀態。
盜賊概念,在革命前的俄國蘇聯通過的法律。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們已經發展了好幾次。
社區生活按照一個不成文的規則集,調節犯罪世界的生活。 盜賊的概念,並詳細繪權利的法律和盜賊的義務,其行為的圖像。 這些規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改變。
據認為已經存在多年不成文的規定,整個世界分成了盜賊和他們的外國。 賊法只適用於自己的,一種公司規則。 陌生人不能遵守法律。 他們一般只需要確保他們的帳戶可以在自己的生存。
自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中期,賊法逐漸改變。 它適用於所有囚犯,但提供顯著救濟賊“社區。
例如,一個小偷在法律和80獨立實體而不得不明確反社會的生活方式。 小偷在法律- 是的領袖罪犯,抱著小偷的層次的最高步驟的人專用。 他不得不一再留在監獄。 他被禁止結婚,工作,與任何法律代表溝通。
如今,這些規則幾乎沒有影響。 直到上世紀60年代盜賊社區是國際性的,單一的。 80後,它打破了成組領土的基礎上,盜賊改變法律概念。
然而,今天的犯罪世界競爭與文明經營,甚至優於它的許多方面。
賊法必須符合社會的所有成員。 他不只是發明:它是從盜賊的任務形成。 可以在糾紛和新的,以前沒有出現的情況下,可以採用所謂的新規則。
如同任何社會中,盜賊組織不僅是他們的法律,而且他們的語言(俚語,Fenya)。 它的目的是相同的以任何語言 流氓元素: 確定其發射加密信息是幾乎不可理解的其他形式。
賊法並不責成社區的成員使用它。 然而,擁有是理所當然的。
盜賊很長一段時間的法律有一些積極的方面。 盜賊緊盯著其成員的“正確性”。 有一些工廠,嚴格的定義,什麼是允許的,什麼不該做。 該組織統治的法律和秩序,這是從屬於它的所有成員。
迄今為止,小偷的法律不能提供完整的提交。 該犯罪團伙還有人誰不承認任何(偷竊的,國家)的法律(即所謂的打手)。 衝突往往領土群體之間出現,並且在法律上小偷可能是一個人,她從來沒有在監獄裡坐。
總之它顯示了小偷的社會的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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