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與社會, 哲學
真理的哲學知識類型
之前直接進行的分類,值得注意的是,在現代人文發出這麼多的事實,許多行業和類型的活動,如何存在,存在於不同的社會。 因此,對於宗教的人的不幸的鄰居 - 他的罪或神的預兆處罰,對律師也可能是犯罪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而詩人和作家 - 人與他的悲痛鬥爭的動人和引人入勝的故事。 所有這些種類的真理有生存的權利,因為橫亙在不同的知識領域。
根據最流行的分類,真相被分為絕對和相對的。 首先 - 這是關於一個對象或現象,充分和完整的知識。 在另一方面, 相對真理 說,絕對是達不到的。 這是不可能隨便抓的知識,但你可以來接近這個。 這些類型的哲學真理產生了兩種理論:形而上學,它聲稱,現實的絕對知識,相對主義,一切知識的相對性setuyuschemu。
服務的相對真理嚴厲批評Fridrih Nitsshe在他的作品“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 它表現在人們的信仰或統治者之一的相對論。 冒充假理論的真正的知識,手段,例如,在二十世紀中葉是優生, 人操縱 他人為自己贏得。 這同樣的理念,根據德國immoralist必須存在,netranstsendentnoy真理。
你怎麼知道 的真相是什麼? 其標準和類型在許多其他哲學和科學作品的描述。 總之,真相必須通過邏輯的遵守法律,不違背科學的已知事實對應於基礎知識,簡單明了,在實踐中應用,而不應依賴於人類。
事實上,關於它被上述的形式,也補充它的類型的目標。 這個道理是不依賴於和人類作為一個整體的人的活動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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