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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對命令 - 康德倫理學的主要類別
康德-十八世紀的德國哲學家,他們的工作已經徹底改變了當時存在的 理論知識 和法律,倫理和美學,以及在人表示。 他的哲學倫理理論的核心概念 - 絕對命令。
這在他的基本的哲學著作,公開“實踐理性批判”。 康德的道德批判,這是基於功利的利益和自然,追求個人的幸福和快樂,本能和不同的感受的規律。 這樣的道德,他認為假的,因為一個人誰掌握了完美的任何職業,因而蓬勃發展,可能會,但是,它絕對是不道德的。
康德的絕對命令(來自拉丁語«imperativus» - 專橫) - 這是一種慾望的好善的緣故意志,而不是別的什麼東西的緣故,並在自身的目標。 康德宣稱,人們應該採取行動,使他的行動可能會成為全人類的規則。 只有堅定地感知的 道德義務 ,以自己的良知,使的行為道德。 這項義務服從所有臨時和私人需求和利益。
絕對命令不同於自然法則,是不是在外部和內部強迫“自由的自我約束。”
康德的道德義務 - 一個明確的,堅定的和絕對的。 道義上有責任不斷地接踵而至,時時處處,無論在何種情況。 道德律的康德,不得通過任何外部標杆。 如果是前者道德實效為導向,這將帶來的好處,或行為,康德來電徹底拋棄的結果。 在另一方面,哲學家需要思維的嚴謹方式,不包括善惡,或一些中間形式在它們之間,無論是在性格還是在他的行動的任何和解不能對偶,美德與罪惡之間的邊界應該是明確的,具體的,穩定的。
格奧爾格·黑格爾, 十九世紀的德國哲學家,經受絕對命令的嚴厲批評,看到他的弱點是,他其實是剝奪了所有的意義:該義務是必要履行職責的緣故,而這筆債務不知道什麼。 在康德的體系,是不可能以某種方式指定和定義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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