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國家和法律
繼承沒有留下遺囑:實際應用
它經常發生,一個人去世,留下遺囑。 這可能發生在以下幾種情況:要么這個人還沒有來得及在生活中做的,或者死者是在法律規定的規則完全一致。 也許是這樣,因為沒有什麼留給他們。 在這篇文章中,我們將看看問題 是如何進入一個繼承 沒有留下遺囑。
法律與秩序
除魔規則
法院可以決定某些人或數人(親屬)都無權接收死者的財產的一部分。 理由是他的一生中,未能支付子女撫養費,或不關心,如果這樣的責任是在造成傷害的遺囑。 親戚經常濫用這一權利,以除去競爭對手繼承沒有留下遺囑。 在這種情況下,它從一個律師尋求幫助,讓您的權利得到恢復,以及某些個人的,以達到抑制他們的商業利益勾結是非常重要的。
獲得該程序
沒有繼承由公證處居住地擬定了一份遺囑。 內立遺囑人死亡後六個月必須由使用它,它可以使任何相對。 該過程被啟動時,公證員將收集有關親屬必要的文件和信息。 之後,它會通過右側的比例來決定,向他們所屬。 此外,如果在6個月內錯過,它仍然可以恢復。 上應該有一個很好的理由(長期患病,在偏遠地區的另一個國家旅行或工作之中,並依此類推。D.)。 此外,任何相對的,前項申請繼承沒有留下遺囑,可以隨時放棄自己的份額。
結論
更簡單的情況,其中有決心,有人會去死亡的事件。 但是,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有糾紛。 如果我們談論的是沒有遺囑的,在這種情況下,它要複雜得多。 法律prechislena個人誰是興趣獲得一些份額的質量,並有認識他不配作繼承人的可能性。 在這種情況下,更好地信任一個專業的律師,如果你有問題。 更好地利用援助,並在這上面花了一定量的比也仍然沒有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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