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國家和法律
聯邦執行機構的領土機構。 聯邦執行機構的系統和結構。 行政權力的聯邦機構 - 是...
三權分立的憲法原則分為三個分支後有過時觀念的變化。 具體而言,而不是國家管理的設備是聯邦 行政機構的 權力。 然而,這並不妨礙在實踐中使用,而以前的名稱。
定義
執行機構的本質是通過不同的方式不同的作者決定。 因此,根據一些作者,這些機構作為政治制度,這是形成參與的適當管理功能的實現。 為了執行它們被賦予了一定的法律可能性的任務。 另一些專家認為, 聯邦行政機關 -是國家機器的特殊元素。 他們的工作是為了落實法律和其他法規的規定。 根據其功能,這些機構行使行政和執行行動。 文獻提供了該機構的另一種定義。 一些學者認為這是最完整的。 按照聯邦行政機關 - 是組織認為,講話作為國家機器中的一員,有自己的內部結構,能力和空間尺度。 它們形成在法律或其他規範性文件規定的順序。 俄羅斯聯邦行政機關的聯邦當局申請在其工作的具體方法,必須在名義並代表國家行事的法律能力。 在其職權範圍內,這些機構被要求每天來管理公共生活的社會文化,經濟,行政和政治領域。
常見症狀
由行政權力的聯邦機構解決的主要問題 - 是在實踐中實現中,現有的法律和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執行。 此外,它的職權範圍內,這些機構確保符合該國所有利益相關者的要求。 他們的工作是管理,行政,組織和控制行政性質。 作為其執行有關任務的結果都解決了。 所有俄聯邦行政機關都有自己的內部設備。 它包含了某些單位(第一章控制,特別分部,部門等)的官員。 他們推動最有生產力的解決問題。
勢力範圍
聯邦行政機構的權力是廣泛的足夠了。 它們的實現是允許在特定的法律形式。 特別機構進行:
- 行政和管理活動。
- 控制和監督工作。
- 採取法律行動。
- 決策,從而引發顯著的法律後果。
- 法規批准。
- 執法。
該機構的能力,包括他們的職責和法律的機會,並為他們的工作職責。 聯邦執行機構執行有關收養的規定職能及其實施保障。
另外
通過根據其形成發生,重組或消除研究所的順序確定的法律。 每個行政都有自己的名字。 按照聯邦法律和科目的規範性法案規定負責機構和官員。 任何行政機構作為一個法人實體。 他必須有公章。 行政機關可以參加民事關係。 融資是在國家或地區預算的費用,做取決於什麼(行政機關或者當地的聯邦機構)研究院發來的錢。
原則
按照聯邦法律和憲法作出的聯邦執行機構的法律規制,以及其他的一些規定。 該研究所的全部工作是根據一定的原則。 主要的措施包括:
- 聯邦制的原則。 這種情況是由該國的憲法而引起的。
- 合法性。 這一原則在憲法和法律的遵守表示。
- 分權和集權的組合。 這個原則是對行政權力的整個機構的工作至關重要。 大多數高師的職權範圍內的任務。 在分配中的具體職責聯邦執行機構的領土機構的同時,在沒有高等院校的干預來實現。
的參考對象
聯邦,州和執行機構組成一個單一的系統。 在就有關至尊機構的競爭力問題,他們的一般行為以及學科下屬機構是處於從屬地位。 在這種情況下的行為的統一原則。 行政權力的聯邦機構的控制只適用於在共同與區域機構或直接在自己的管轄範圍。
其他原則
有幾位作者,除了上述被分離的規定,如:
- 獨立性。 這一原則是基於藝術。 10憲法。 根據這一規定,行政,立法和司法權是獨立的。 這意味著該機構不接受其他同一分支單位。 聯邦執行機構的活動,因此不能按照立法者或者法官。
- 效率原則。 他建議節約成本進入公共管理的範疇。
在專家的其他原則分配也:
- 宣傳。
- 責任。
- 民主。
- 遵守和權利人與公民的自由,執法。
這些規定的價值是不容置疑和大多數科學家的證實。
聯邦執行機構的系統和結構
這些術語在工業文獻頻繁使用。 在一般意義上的哲學系統處於一體各種元件與組件的上某些地方的分佈的聯合。 這種結構作為一套客觀的事件和對象,在邏輯上彼此相關的其他定義。 該結構是連接元件的方法。 它決定了它的元件的相互作用的策略的設計特點。 憲法規定,直接從身體執行機構的系統的概念。 這釋放這樣的分離的本質。 通過體制機制,它作為執行機構,國家應確保其功能的實現。 研究所的整個結構建立其元素的基本屬性。 該系統反映的是各機構之間形成的第一連接。 他們,反過來,被蒙上陰影。 執行機構形成一個單一的系統內的結構性聯繫。
特點
考慮到上述說明中,可以說,該系統執行機構在法律上是有序的,內部一致的多個從屬於能力的分離的原則不同的法律形式的元素。 它們形成在俄羅斯聯邦內執行任務的綜合統一。 在該系統中有一個垂直分層結構,以及水平層。 採用這種設計提供了機器運行的控制。 該系統和 聯邦執行機構的結構 是由社會,政治,經濟,法律和其他因素的影響。
機構間的合作
該系統的執行機構在他們聚集的國家領導的政府的形式關係,彼此在足夠廣泛的政府的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每個元素中表示。 在其中工作的組織各個環節的條件所決定的機構間合作的範圍和性質。 聯邦和地方行政機構的結構,以及它們之間的關係的機制是由國家機器的形式影響。 整個機構的特異性必要辦公室之間的水平,垂直和對角線相互作用的組合。
為任務分配的過程
按照創建執行機構的系統功能性方法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在固定的規範性文件的各個環節的責任和能力。 由此得出的分佈和需要建立在與重疊區域事項有關機構的橫向合作。 優化系統的器官的功能,包括在其隔離,應確保參與者的關係,問責制,專業化,效率和效益。
分類
形成在俄羅斯各執行機構。 他們是按以下標準區分:
- 產業領域和管理領域。
- 在結構的地方。
- 規模化經營。
- 值。
- 特異性。
- 教育方法。
- 審判秩序。
教育的具體內容
根據不同的主題,負責管理形成單位回收問題形成的那些最RF。 它們的形成需要的憲法條款,這些程序是國家的職權範圍內的基礎上進行。 因此,形成在這種情況下的單設定的聯邦行政機構。 該區域本身的職權範圍內的教育單位的主體。 取決於用於生成的程序和方法存在:
- 機構的領導人由公民選舉產生。
- 對於其中的形成單位發出行政權力的聯邦機構提出適當的決定。
機構的形狀
根據不同的組織和法律類型有以下聯邦機構:
- 俄羅斯政府。
- 聯邦機構,服務部門,部門。
在區域層面是:
- 管理。
- 政府。
- 委員會。
- 委員會。
- 部門。
- 該部長會議。
- 局。
- 服務等等。
勢力範圍
在此基礎上發出:
- 司綜合素質。 他們控制在他們的地區的全部或大部分領域和行業。
- 鏈接產業競爭力。 這些規範在公共管理的不同區域特定部門內工作。 由於這些單位是通常較高和地區的政府部門。 行政權力的聯邦機構的規則是由它們形成的所有機構一樣。
- 特殊能力的單位。 這些機構在公共管理的各個領域進行監管,許可,監管等功能。
- 學院跨學科的能力。 這些機構負責協調事務的管理在一個特定的區域和行業。
審判秩序
根據這個標準來區分:
- 合議機構。 這些(按照一般規則)包括:俄羅斯政府,管理和其他類似的實體單位。
- Edinonachalnye當局。 在俄羅斯,形成單個命令的基礎上,絕大多數的機構。 其中頭部直接進行決策。
聯邦執行機構的領土機構
形成在俄羅斯聯邦,誰是下級向上級中心設備的每個主題他的研究所。 由於該地區的行政機構的系統應該明白,實現公共任務的複雜結構。 他們的工作是其職權範圍內,並在該國的特定區域進行。 在解決區域機構的問題的過程中與中央辦公室和市政府常務結構相互作用。
規範基礎
RF憲法規定的由受試者自己建立的地區行政機構的系統。 在這種情況下,形成機構的程序不應該違背立法框架和國家機構的形成原理。 由於法規建立行政權力的主體,系統可能會使法規,章程或行政單位的主管機構通過的法律的時候。 在一些地區,這樣的文件是保存最高職位的人的法令。
地區司的工作
這通常是給予他們的俄羅斯聯邦的關鍵問題科目執行機構,維護他們的管理的總面積。 這些單位包括委員會,管理部門,部委。 該系統還包含管理在該地區的財產屬性機構; 一些機構形成監督的法律法規的遵守情況; 結構治理的道路,水,公用設施的範圍,等等。
改進研究所
關於系統和在國內整個行政權力的結構目前尤其緊迫的問題。 在今天的狀態持續的行政改革。 在完善制度的一個趨勢框架,無論是在區域和頂部,聯邦一級。 這表明不僅是全國現有政黨的工作,也是法律法規的特異性。 在聯邦一級的法律規制,有憲法規定和聯邦法律的規定。 同樣重要的是總統令,政府規章。 在區域一級的監管控制,按照這一主題的法律執行。 他們具體落實憲法規定和聯邦法律的要求。
結論
近幾十年來,聯邦行政權力受到許多變化的系統。 改革的目的是優化和提升該研究所對社會的形成和國家作為一個整體的影響。 然而, 政府的結構很不理想。 在這裡面有各部門,領域交叉影響。 一些機構執行類似的,在某些情況下重複功能。 在這個問題上這種不確定性成為障礙和整個機構的不穩定的主要原因。 對於優化系統的形成要求每個元件是透明的並且精確的法律狀態。 它必須在立法層面給予解決的數量及性質的問題來決定。 根據一些專家,以消除許多問題應該優化識別程序,取消多餘的,重疊的,非法的功能。 研究人員認為,這是預防有效率的互動首要和主要的因素。 其原因是,職能重複多,你就越需要人們去實現它們。 這反過來又增強了人的因素,降低了工作效率。 這些問題的解決方案是聯邦法律,這就決定了政府的一般原則是非常重要的批准。 然後在規範性文件的基礎上可以進行統一,整個機構的優化。
Similar articles
Trending N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