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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這一天,蘇聯憲法 - 不再存在的國家的法律

憲法-任何國家的基本規律,其中規定公民的權利和義務,規定 了社會制度, 政府形式,和其他符號。 在蘇聯憲法的存在是通過了三項,最後修訂是在1977年。 國家的基本規律的成立日期標為紅色您的日曆上:10月7日蘇聯憲法日。

勃列日涅夫憲法

10月7日蘇聯憲法日 - 新的基本規律的分辨率,因此,節日的日期,並任命蘇聯在1977年的最高機關,政府通過。 憲法的最新修訂作用於前蘇聯的領土,直到1991年。 L.一Brezhneva在位時通過,她收到了流行的名字 - 勃列日涅夫。

憲法應經過激烈的辯論,在社會上通過 - 它的設計是在報紙“真理報”複製。 參與某些條款的形成是由大約140萬人參加。 該憲法在4個月討論。 許多設置了公民的建議,考慮到了,並用於完成立法。 憲法的最終版本進行了審查,並通過了國家最高主管部門批准,其通過之日起後來被稱為的日 蘇聯憲法, 10月7日。

憲法委員會

創建基本法第一次嘗試,合法的民間社會的有關國際標準,正式開始了自1962年以來進行的。 在下,蘇共十二國會,它決定了聯邦共和國新憲法和國家作為一個整體。 相應的分辨率和工作委員會於1962年成立,委員會主席任命 Nikitu Sergeevicha Hruscheva。 但是,在與他的政治舞台,早在1964年12月出發的連接,主席被轉移到Leonidu Ilichu Brezhnevu。

十年發展

三年來,該委員會一直在發展法治,但這一努力沒有成功。 啟動立法程序懸浮於1967年,屬一勃列日涅夫宣布,蘇聯應該成為一個發達的社會主義國家。 該理論 發展社會主義 要求的基本法的有關規定。 幾年來,十幾分委員會處理的社會主義和轉型機遇論共產主義發展的科學證明在一個國家。 只有政治和科學基礎的準備後開始發展憲制性法律,。

憲法的主要部分

蘇聯的狀態的目的被宣布無階級社會的建設,並通過憲法的日期已定為國家一級的節日:10月7日 - 蘇聯憲法日。 公共生活的新規則九個部分被漆成和包含的理論和思想的條目。

部分 內容
前言

據介紹,因為偉大的十月革命,導致發達社會主義的存在,科學和政治的理由,概括發展道路的國家發展的歷史路徑,導致社會的共產主義模式。

第一 它包括公共秩序和國家的政策規定。
第二 它規定了個人與國家之間的關係。
第三 修正了蘇聯的民族國家結構。
第四 它是專門為選舉制度和人民代表蘇維埃的工作原理。
第五 受規管活動和蘇聯的國家權力和管理的更高機關的選擇性。
第六 專用於電力的加盟共和國的最高機構。
第七 法律規範法院的活動檢察監督 ,仲裁活動。
第八 關於國家象徵。
第九 專用於基本的法律和秩序的修正它的行動。

的時間製備憲法當長度,被打上了功率在蘇聯的變化。 創建全國,赫魯曉夫的新法律的發起者,沒有時間宣布新的法律的節日日期 - 10月7日,蘇聯憲法日。 赫魯曉夫成為國家元首於1953年,但在1964年被駁回 - 憲法沒有它的參與已經接受。

憲法的連續性

國家存在的不斷變化的條件要求的基本規律的變化,已在勃列日涅夫憲法得以實現。 他們中的大多數所謂的自然化妝,但也有不同之處。 新版本增加了組織的作用,以在公共生活中,牢固樹立黨制在自願的基礎上,承認社會主義過渡時期,仍然是主要目標 - 共產主義的實現。

大多數蘇聯人口的有利或漠然接受,也不是很明顯的變化。 但是有一些事情激怒了民眾。 當指派一個新日期日 - 10月7(蘇聯憲法日),與慶祝1977年至1979年連接輸出。 沒有添加日曆的原因。 絕大多數的日子的人損失不味道。

在 俄羅斯憲法日 ,蘇聯(7月) -一個值得紀念的日子,並引起很多人回憶起舊的政治制度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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