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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外交豁免權,誰擁有它?

“外交豁免權”的概念是複雜的,因為在不同的國家了解。 而且,有歷史上的例子。 要定義它是相當容易的,並解釋它是如何工作的,它已經是困難的。 但是,讓我們看一下順序,誰是考慮到外交豁免權,這意味著什麼。

歷史背景

也許是最好的東西做了一個假設的例子。 即使古老的民族有自己的道德標準。 它沒有被接受得罪外國人,誰的使命是州長抵達。 世界正在逐漸改變,在國際舞台上的選手越來越多,這導致了增加的問題和事件的發生數量。 國外代表執行特殊公務人員 - 外交官。 這不只是公民,並派他們的國家。 致死或致殘的代表,然後向國家申請罪行。 這是在最高外交官的身份。

該國不陷入“宣戰”的情況,沒想到還有具有進行戰爭,甚至是等待國際社會必須對如何保護這些代表同意。 專項文件,即一個法律框架獲得通過。 所以出現的概念,“外交豁免權”。 這意味著服從逗留國別人的公務員法。 然而,長期的解碼更加複雜,不斷補充和實踐。

什麼是外交豁免權

根據下採取考慮的概念是指一組與其他國家的官方代表的規則。 這是外交豁免權(免疫) - 一個絕對的保護:

  • 個性;
  • 住宅和辦公場所;
  • 財產;
  • 缺乏管轄權的;
  • 從檢查和稅收豁免。

在我們的定義,它是必不可少的單詞“官方”。 也就是說,規則的不可侵犯只適用於它的憑據通過特殊的文件被確認的人。

法律基礎

描述外交豁免最著名的文件被認為是 維也納公約。 它於1961年通過。 兩國之間的協議,它定義了關於外交官的規章制度 - 國家的官方代表。 它規定建立和終止國家之間的關係,為哪些程序。 此外,公約中包含的外交使團的功能列表,說明他們是如何給予審定,並解決其他問題。

外交豁免的體積在本文中也描述。 通常情況下,當事人出示有關在互惠基礎上的外交官,也就是充當對稱。 在國際現場確認的不可侵犯外交護照。 這是一種特殊類型的由代表國家的官方人士出具的文件。 它與東道國當局關係的過程中使用。 他的演講從外國人的正常工作,如報關免除持有人。

外交使團不可侵犯的問題

在國際關係中,有許多情況下豁免權的外國人鄙視。 它認為皮諾切特的經典範例-前 智利總統。 這個人去了英國治療。 在旅途中,他有自己的國家地位參議員的生活。 這些人往往是免疫的。 但皮諾切特在居住國被逮捕。 在外交護照的官員的演講沒有回應。 這位前總統進行審判程序,在此期間進行,體檢。

但隨著外交豁免權合同的人員,不受外國的立法。 也就是說,有需要澄清的事件。 英國律師,當然,找個藉口給當局。 他們認為,擁有豁免權只能由那些誰擁有國家的任務的人。 在皮諾切特是不是一個正式的認證,確認任務的存在。 智利政府也未能提供借調他到英國文件。 儘管抗議活動,前總統和現任參議員沒有公佈。

結論

外交豁免權 - 一個相對的事情。 如果有必要,一些國家不停止違反規則的行為。 他們想出了一個藉口,不關心的人或道德的命運。 在這裡,你可以說說強烈的權利。 也有反對不民主國家的外交官的暴力案件 - 美國駐利比亞殺害,例如。 每個事件都被捲入衝突雙方分開處理。 也就是說,政府正試圖避免公開軍事衝突,導致自上世紀此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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