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與娛樂, 音樂
古典音樂
在17-19世紀的歐洲國家的文化取代自命不凡和矛盾的巴洛克風格而來的,是嚴格的理性主義的古典。 它的基本原理是為了營造一個理想的,明確的,邏輯上完整,和諧的藝術作品。 古典音樂帶來了相關作品的內容和形式的新趨勢。 在此期間,在作曲家達到完美的流派,如奏鳴曲,交響樂和歌劇。
在音樂真正的革命是K.格魯克的改革,宣布對作品三個基本要求:真實,自然和簡單。 在努力傳達給觀眾更容易戲劇作品的意義上講,它淘所有不必要的得分“效果”:珠寶,顫音,顫音。 的主要重點是詩圖像組合物的公開內容,了解主角的內經歷。 古典音樂淋漓盡致的顯露在歌劇K.格魯克的“奧菲歐與歐律狄刻”。 這項工作,編寫符合新的理念,標誌著上述改革的開始。
古典音樂達到其在18世紀下半葉的峰值。 在此期間,在維也納創建自己的世界知名作曲家Yozef Gaydn,貝多芬和莫扎特的偉大傑作。
索納塔 - 交響樂作品的進一步發展,是莫扎特的作品。 在維也納這個著名的和心愛的音樂家,建立在海頓的成就,寫了許多歌劇為代表的極大值當代文化:“魔笛”,“唐璜”,“費加羅的婚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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