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

濫用職權。 它說的刑法

在今天的社會中,腐敗和瀆職行為,不幸的是,非常普遍。 在追求自身利益,以及某些目標幾乎以任何方式實現人觸犯法律而忽略曾經託付給自己肩上的責任。 濫用職權被發現幾乎無處不在。 對這類犯罪可能受到牽連,作為國家重要的官員,以及代表 司法機關。 雖然違法者名單原則上可以無限期地繼續下去:大學教授,醫療機構的僱員,警察說。 任何或多或少有影響力的位置有一系列的影響,超出有時非常渴望擺脫那些誰在他的地方有些權力的人。

如果一個人犯,可以清楚地歸因於超出其功能列表,這導致違反了一個實質性的權利的行為,在這種情況下,它是濫用權力的地方。 調節犯罪的文章是在俄羅斯聯邦刑法典。 它被賦予一個編號286.本文件包含此類違法行為的具體說明,可能的情況下,分類,以及可應用於司法人員犯罪的處罰。 案發後 - 不僅是盜竊或謀殺。 這是強制性的,適用於以權謀私。 刑法明確規定了這一點。 讓我們來看看可能的類型違反法律的,以及處罰的類型。

如果我們談論的是誰,在一定的位置是超出其權限的人,以任何目的引導損害公民或企業的權利和自由,那麼行為人可能面臨如下:

  • 一個罰款在100-200倍的最低工資的量;
  • 在平均的形式的懲罰 薪水 為1-2個月;
  • 無法保存一定量的位置(時間改變由長達5年);
  • 逮捕1-6個月;
  • 監禁不超過任期4年。

如果權力的濫用是固定的俄羅斯公眾人物(其中包括頭部 地方政府, 以及該國的科目官員),那麼處罰會更加嚴重:

  • 一個罰款在500-800倍的最低工資的量;
  • 在平均工資的5-8個月的形式的處罰;
  • 無法保存一定量可達3年職位;
  • 監禁不超過7年任期。

濫用職權 - 是現代俄羅斯經濟的成功發展的禍害。 在最近的事實,連接這些罪行政府決定更加密切地監測數據點。 積極的政策也正在進行,以防止此類侵害。 在未來更加嚴厲的懲罰。 這是那些誰擁有嚴重的電力,並且可以顯著影響在該國活動的過程中尤其如此。 即 - 國家行政部門的代表。

濫用權力應始終受到懲罰的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 要做到這一點,一定要協助和誰過這種犯罪受害者的各方。 每個公民,以及作為一個法律實體和個人創業者應及時通知執法部門對違規的事實。 這種預防方法同時啟用複雜的調查可以更迅速地進行,持有罪犯,並給他適當的費用。 只有在這種操作中的所有參與者的互動能夠確保會議取得圓滿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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