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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監察員,什麼是包含在其功能
誰是遠離立法和政策已被移除的人,目前還不清楚誰是監察員,什麼是它的功能。
什麼是監察員
監察員-是官方或 官方 任命到這個位置了部委和其他政府機構的活動進行控制。 它作為一個公民的申訴,並自己主動,並只能由法律,但不正義引導。
例如,監察員在俄羅斯 - 人權監察員。 原則上,它提供了這樣一個帖子任何一個國家,監察員可以處理與其職責不履行問題或濫用權力的官員,造成公民與政府之間的糾紛。
“監察員”的位置發生的歷史
根據這個故事,“監察員”為第一時間值(字)在十六世紀在瑞典破譯。 官,現任,控制了法院的工作:
因此,校長站在保護國王和議會監察員 - 以保護農民和工人的利益。 迄今為止,這個詞的意思是“監察員”知道第一手的如丹麥,俄羅斯,烏克蘭,瑞典,挪威,意大利,波蘭,葡萄牙,英國,法國,南非等國家的人口。D.
誰可以向監察員?
人權監察專員調查從投訴 人 誰是國家的公民,外國公民,無國籍誰有居住證或者乾脆是對國家的領土內的人。 收到的已訪問法院或行政機關的人投訴,但不決定不服的,
在人權事務高級專員的主要目標
監察員的主要任務,無論國家,其中他擁有的辦公室:
- 恢復正義和已侵犯的權利。
- 開展旨在在人權領域的國際關係發展的活動。
- 教育對他們權利的公民。
- 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對公民改進。
- 控制國家機構的工作。
監察員在俄羅斯機構
首次專員在俄羅斯的職位人權出現在1994年。 俄羅斯聯邦的第一個監察員 - 謝爾蓋·科瓦廖夫 - 已通過國家杜馬任命。 在1998年至2004年他擔任的位置O.米羅諾夫,以及自2004年 - 盧金。 在俄羅斯,有一個法“對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在俄羅斯聯邦”,它的履行自己的職責,這些專家的基礎上。
什麼監察員,俄國人? 總之,這是受害者之間的調停
申訴專員的權力對人權的俄羅斯
監察員在俄羅斯,其工作是保護公民的權利,有一些權力:
- 它保護公民的權利,以及監控它們與國家機關和官員的合規性。
- 它提供給國家杜馬提交報告,組織一個議會委員會調查大規模侵犯人權的事實的請求。
- 在查明侵權行為的申訴和請求發起關於人的官(或多個)刑事訴訟或行政訴訟。
- 本作的決定,這生效的法院判決(裁定或判決)的正確性驗證請求。
- 它適用於法院的已經違反了非法行為或國家機關或官員不作為的權利和自由的保護。
- 它呼籲有關侵犯公民的憲法權利的憲法法院。
財政監察專員
但對銀行的拒絕的最常見的投訴重組貸款。 這是由於增加與罰款和利息的欠款,其結果幾乎是不可能支付。 監察員的任務 - 與銀行進行談判,說服他作出讓步,對支付剩餘金額的制裁部分解除的形式商定的時間表。
保險調查員
監察員毫不遜色需求干預保險業(誰是監察員,我們在上面已經審查)。 一些保險公司違反合同條款,如果保險金額是微不足道的,希望客戶端將不會啟動司法繁文縟節。 保險調查員在實踐中,這一職位的所有國家合作。 例如,歐洲保險公司對待他們尊重,因為這些官員的權力是足夠寬,他們有足夠的權限。 此外,歐洲公司是不賺錢,以節省不給付保險金,作為監察員的服務,他們支付相同的,而不是保險。
這也是發達德國監察員制度。 該系統的唯一的缺點是,使用人員的服務可能只是保險公司的工會會員,並移送到對案件結果的申訴專員影響檢察官辦公室完成。
監察員對企業家
監察員作為一個單獨的獨立的商業地位似乎就在不久以前。 他的責任清單包括:
- 提出索賠,以保護企業家的權利。
- 表演後衛功能在法庭上為企業家。
- 在國家和地方層面備案要求當局,企業家。
- 來訪和諮詢疑似或定罪的公民,其情況與業務相關的活動。
特別監察員對人的權利的保護
根據歐洲國家的經驗,很顯然,如果沒有監察員的幫助下,有可能解決一些小衝突。 但也有缺點這個系統。 例如,把烏克蘭的監察員,兩年的決定是自願保險和信貸組織。 而且,只有在此時間之後就變成具有約束力。 此外,監察員可以不考慮已經向法院提交或誰已經作出仲裁裁決的問題。 該系統的優點是,用戶不再需要向法院申請,並花時間(和金錢為律師)。
兒童監察員
兒童監察員是保護未成年人公民的權利。 他們的職責包括:
- 保護和恢復兒童的權利。
- 輔導,教育,教學兒童了解其權利。
- 與聯邦,地方和州政府的工作要求,並獲得必要的信息或文件。
- 參觀組織和部門獲得澄清,以檢查其有關兒童的權利和自由的活動。
- 編寫和提交建議的相關機構,以提高關於兒童權利的工作。
- 對從事有關兒童權利保護的分析工作的專家。
有些國家規定學校的監察員職位。 它有助於在教育過程中的所有參與者:孩子,老師和家長。 它可以處理大家誰認為發生違規 學生的權利 在學習過程中。 這可能是老師(學校管理,任課老師)和學生,以及需要對學校內的兒童權利的建議之間的誤會,解釋了組織問題,衛生法規,規章,其他的事情。 此外,參考監察員,有可能做出關於教育過程和制度的改進建議。 人權在學校在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 校板,這是為了提高的控制操作的積極參與。
- 工作旨在防止不良習慣的學生。
- 控制權的權利和學生的自由觀察。
- 與父母和父母的委員會合作,旨在改善家庭關係。
- 心理和法律支持學校的工作人員,旨在預防職業倦怠。
如何系統的工作原理
訴諸相應專科公民之前,必須發出書面投訴給銀行或保險公司,並等待30天之內答复。 申訴專員投訴,應在應用與連接到它(合同,信件,收據等)的文件的副本的形式發行。 專家們認為,關於已加入該研究所金融機構的糾紛。 在這種情況下,決定下達給他們不上訴。
但信貸專員可提出建議爭端解決或發送向法院上訴。 其結果是由當事人或決定,授權其簽署的調解爭端解決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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