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

藝術。 刑法214。 蓄意破壞:犯罪,處罰意見

人為破壞是毀滅性的(破壞性)從公眾人類行為所採用的原則偏離的形式。 動作都伴隨著褻瀆或文物破壞,藝術和其他財產,其中有一個特殊的價值。 這些可能是屬於公司或公民的對象。

歷史信息

關於東方部落破壞者的意義。 在同一時間,他們洗劫羅馬。 在破壞者的455個年頭,從藝術品和珠寶,俘虜了以後贖金的許多作品拍攝。 入侵者是著名的沒有任何文化,野性的。 這可能是由於天主教牧師的迫害,教會在北非的破壞。 “破壞”的想法在法國大革命期間出現。 術語首次使用杏Greguar在1794米。 其時為公約Genshtatov的一員,他毀滅的問題,並與他們交戰的手段作了介紹。 格雷瓜爾呼籲打壓文化遺產的古蹟的破壞,考慮到法蘭西共和國軍隊的行動時軸承。 英語源專注於行為的法律方面。 特別是,他們說,破壞者是誰故意或因自己的無知破壞的所有權轉讓給其他人的權利屬於東西的人。

國內立法

據藝術。 結構和建築,褻瀆-刑法,故意破壞214 的財產損失在運輸用於一般用途或其他公共場所。 對於這樣的行為在形式設定處罰:

  1. 罰款高達40萬。盧布或那些負責的三個月期間的收入金額。
  2. 高達360小時的義務工作。
  3. 長達三個月逮捕。
  4. 一年的辛勤勞動。

蓄意破壞(刑法第214條):有加重因素罪

動作就可以進行如上文所定義:

  1. 一個公民群體。
  2. 由於種族,政治,民族,意識形態或宗教仇恨/敵意或對針對任何社會共同體的動機。

在破壞罰設定以下的這樣的情況下(刑法第214條):

  1. 自由的限制。
  2. 強迫勞動。
  3. 囚禁。

這些制裁的持續時間 - 長達3年。

蓄意破壞(刑法第214條):評論

社會在上述行動委員會的威脅,不像不端行為,不僅在於他們違反秩序公然侵犯公民平和的心態,不符合道德規範。 惡意破壞(第刑法典214)是伴隨著由結構/建築,破壞褻瀆在運輸或其他公共場所的物品財產損失。 這些特性使流氓的行為,這是發生在敵對的理由來區分。 當與建築物的褻瀆和財產損失受試者耦合提交,根據正常213下降行為,其一般行為是對組的物品合格(即,在與藝術結合。刑法(“防破壞”的214),這說明在最高法令全會在正給出。 15.應該也可以說是造成傷害的社會文化和精神物體的褻瀆/惡化。在財產關係作為附加對象的行為。

該法的主題

惡意破壞(第刑法典214)是針對人豎立結構,即不動產的結構,在它們的功能是不同的。 因此,它們可用於生活,教育,專業活動,保管箱,持有大眾文化或體育賽事等。 這些對象可以單獨,或共同使用的公共(柵欄地面管線,橋樑,體育場館,等等。)。 罪的主體 是在公共場所或運輸任何財產。 這可能是個座位,照明,車窗,車身,設備,燈光,門,牆,建築物,電影院,娛樂中心,俱樂部,設計,是在主題公園,旅遊景點,廁所,控制面板,會談設備等。 腐敗人工林,屬於個人動產的自然結構不被藝術所覆蓋。 刑法(“防破壞”)214。

特異性

破壞黨的(藝術刑法214)目標的特點是得罪公共道德的行為。 行為人的行為是伴隨著褻瀆,它涉及各種操作。 在其實施,公共設施,建築物或其部分,以及其他公共屬性附加毀容的外觀。 這可以在下流銘文,附圖褻瀆的應用中可以看出。 從道義上虐待行為視為膠合印,詩,海報不道德內容,破壞文化遺址,標牌,浮雕,門和他們的藝術作品,設計污水雜質,染色料。 人為破壞也承認的歷史和精神價值在社會中接受嘲弄。 例如,它可以是納粹符號上紀念碑反對法西斯侵略者戰士的位置,上侮辱信徒的感情結構或銘文的圖標圖像繪製。

例外

據藝術。 刑法(“人為破壞”)的214不考慮旨在侮辱道德價值或並非設計用於公眾的反應活動。 例如,應用程序不被認為是在廢棄的建築物,住宿不道德的照片登在一個荒無人煙的地方的護欄的犯罪褻瀆。 這不會是非法行為未經授權的銘文間/圖是不違背社會的道德原則。 例如,它可以是牆或柵欄鳥建築,動物,自然的藝術形象。

腐敗項目

應當理解為損傷,破壞或毀壞財物,將它帶到一個部分或完全不適宜用於進一步公眾使用如預期通過各種手段。 如果該行為是伴隨著故意損壞/破壞對象的大規模或顯著損害上訴,該法不僅落在下藝術。 214刑法(“防破壞”),而且還通過167.當僱傭軍動機的進攻,它在結合侵權的屬性的所考慮的速率。

另外

主觀部分包括直接意圖。 市民明白,他的行動是非法的,但他希望他們做的事。 法辦可以歸咎於14年的自然人。 作為一個 公共空間, 有利於土地,空間,交通,包括分配給公眾使用。 罪的組成形式。 該法案將被認為是因為業績或行動,這是在褻瀆或直接財產損失表達完整。

結論

本文的進攻被認為涉及騷亂,故意破壞文化古蹟,欺凌/破壞,墓地的褻瀆,使運輸(鐵路)年久失修。 惡意破壞的行為之間的區別是其委託的濫用和地點的主題。 如果後者是伴隨著載於藝術的行動。 282,負責吸引進行的規則集。 這種解釋是在十六屆五中全會的決議給出的第11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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