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發展宗教

教會作為鎮壓方式的傳播

傳播是傳統的宗教懲罰,適用於基督教,適用於可以通過其行為或表達信仰損害其教會權威的人。 雖然有證據表明這種措施適用於猶太教和異教宗教中的叛教者和違法者(例如古代凱爾特人)。 目前,它以所謂的部分,小規模(禁止)和憤怒的形式存在。 其中第一個是臨時措施,第二個是進行一段時間,直到有罪黨完全悔改為止。

可以說,這種懲罰措施的意義可以追溯到早期的基督教。 既然“教會”這個詞的意思是“大會”,還是信徒的社區,那麼加入這個群體(“教會”)並作出某些承諾的人就違反了他們,就剝奪了他們的溝通。

另外,當天的“聖餐”也是以紀念“ 最後的晚餐 ”為由,共同感謝的一餐 。 因此,教會的流亡被認為是禁止與信徒溝通悔悟的罪責。

但是後來這種宗教懲罰的意義卻發生了非常嚴重的變化,甚至成為了包括政治在內的鎮壓工具。 首先,它擴展到那些信仰與大多數人以及最重要的權力群體有很大差異或顯著差異的人。 這樣的人被稱為異教徒。 那麼教會呢就是作為一個禁止主義的做法,主要是在西歐,當時在一個受到懲罰的城市或村莊里,沒有施洗,被葬在墳墓裡,被埋葬在公墓裡。

此外,在十二至十三世紀這樣一個看似宗教的懲罰變得自動更嚴重 後果和法律責任。 教會的驅逐,被驅逐出所謂的“基督教徒”,導致遭受劫持的人可能被殺或搶劫,沒有人應該幫助他。 在實踐中和在宗教裁判所的語言中,不誠實的異端者的憤怒意味著他被交給了世俗當局“為了執行適當的懲罰” - 為了在死刑中的死刑。

在東正教堂,這種懲罰也常常是壓制的。 特別是被驅逐的人 他可以根據基督徒的習俗埋葬。 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這樣一個傑出的作家如萊托托爾斯泰的故事。 批評正統觀念,堅持自己對基督教觀念,特別是教條主義和儀式的這樣一個“死亡大師”的傳播,引起了激烈的抗議反應。 他的妻子作為守法的東正教基督徒,向 聖會 寫了一封憤慨的信 。

同樣,不僅世俗的人文主義者還是革命的青年,而不是 宗教哲學家, 甚至是尼古拉斯二世皇帝的法律顧問,這個人對這個大會“愚蠢”的這個決定也是這樣反應的。 關於托爾斯泰教會的消除,作家自己回信,指出這個文件是非法的,沒有按照規則編制,鼓勵別人做壞事。 他還表示,他本人不想屬於社區,他認為這是虛偽的教義,隱藏了基督教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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