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刑法

檢察官

任何犯罪應該受到懲罰。 行為人應當 承擔刑事責任 他們的不法行為,並應承擔相應的輕重處罰。 將肇事者繩之以法關於他的刑事起訴。 證據證實他有罪生產採集,詢問證人,取得搜查,扣押,選舉產生了預防性措施,不同的調查。

概念和類型起訴

這個術語是指檢察機關針對特定暴露嫌疑人,被告人犯罪的訴訟活動。 這項活動是在刑事程序法典法律所規定。

檢察機關分為根據犯罪的性質和嚴重程度類別。 這是可以做到:

- 私人。 對於刑事案件這一類需要受害方的陳述。 他們可以在任何階段被終止刑事訴訟退居議事室,法院宣判前。 關於這一類刑法條款的名單列於藝術。 20刑事訴訟法。 這種誹謗(訴129小時。1),跳動(訴116小時。1),侮辱(第130條)等。

- 在私人和公共秩序。 另外需要受害人的陳述,但情況並不受,因為雙方的調解終止。 作為例外藝術。 25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停止檢察官的權利犯輕微或中度的,須與受害人和解和平滑造成的損害犯罪的佣金提到在處理刑事案件第76條和刑事起訴。 同樣的權限授予問話和調查,但只接受公訴人的同意時)。

該類別包括:強姦(第132條第1部分..),違反 對應的秘密 (第138條第1部分..)和版權(第146條第1部分。)因此,自訴,以及公私事務。僅在應用激發。 然而,在藝術提供了一個例外。 20刑事訴訟法。 據4部分,檢察官可以提起訴訟,而不聲明,如果受害人依賴對行為人以任何方式或不能行使自己的權利以各種理由。 同樣被授予專利權的調查員和調查員,但他們只能與檢察官的同意實施。

- 公共政策。 這所有其他刑事案件。 他們在決定是否無論一個人是否適用興奮 的罪行 ,不應受到和解的情況下終止。

刑事訴訟是由因為需要考慮到受害人的利益,往往是因為它可能不會有興趣在啟動的情況下,尤其是當行為人是不同的 近親。 在實踐中,存在這樣的情況,當受害者的心,“關係到他的親戚寫了一個聲明,希望吸引他們就與私人公訴事務的文章,第二天嘗試走聲明後面,與罪犯和解,但它已不再可能,由於外殼被打開和端無法進行。 這就是為什麼它是沒有必要作出決定“的脾氣。”

起訴的終止

終止的理由是:

  • 沒有犯罪的證據,也就是說,如果它沒有在現實中發生的;
  • 工作人員缺乏;
  • 犯罪嫌疑人的死亡;
  • 的時間的流逝;
  • 調解;
  • 變化的情況;
  • 積極悔改;
  • 一個人的清白犯罪的;
  • 大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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