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國家和法律
社會權利和人格尊嚴
納爾遜·曼德拉, 著名的戰鬥機對抗 以及奴役 - - 種族隔離,他當時貧困說的是不是人類社會的自然狀態。 它可以克服人們的行動。 和消除貧困的鬥爭 - 不是一個慈善的姿態。 社會權利及其保護 - 實際上是人的尊嚴的聲明。 這是真實的。 畢竟,即使這些權利的違規和違規導致嚴重後果。 這裡僅僅是一些令人驚嘆的事實。
各國政府和各國在世界各地建造宏偉計劃,並通過了數十億美元的項目聽見。 最貧窮國家 的人口和段分配 人道主義援助。 然而,這還遠遠不夠。 如果不考慮解決貧困問題,需要人權的角度來看,世界正在和將要到位,留下最容易死於飢餓。 為什麼會出現一種情況,社會權利是幾乎看不到?
最主要的原因是一個真正的不平等 - 即使是在非常豐富的國家,還有的人誰也無法得到住房和基本醫療服務全層。 許多國家的政府說,他們缺乏資源,但實際上他們根本不願意解決這個問題 - 這是不是他們的優先事項。
社會權利及其執行 - 這是出於自由的陷阱的真正途徑。 只有這樣,窮人將被包含在某些公共的範圍。 只有這樣,才能迫使當局確保他們的生活免於恐懼和貧困的權利。 對人權的真正尊重,需要每個人都有生活得有尊嚴,獲得食物,水,醫療,教育和住房的權利的承認。 這些規定都包含了大量的普遍的國際標準。 他們不僅是法律的來源社會保障的同時,也給窮人來改變現有的權力平衡,保持他們在貧困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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