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 會計
如何使臨時傷殘津貼
有可能是在法律規定支付的錢每月款項的情況。
臨時殘疾的種類有利於孕婦和產婦
1.如果一個女人在懷孕婦科註冊- 12週,那麼她應支付一筆。
2.獲取它,臨時傷殘津貼。
3.在孩子出生或收養一個女人收到的錢一次性的總和。
4.從出生的那一刻起,直到幾年一年半的年齡,女人每月收到特別付款。
5.生病的小孩到18名婦女的養老津貼支付在長期患病的事件。
在任何情況下應當支付臨時傷殘津貼?
臨時傷殘津貼可以指望誰在殘疾的情況下,有保險的人。 付款是在一段時間的醞釀做出(產前70天),然後在出生後,但不超過70天。 充電,這是出生前生產的,總結,然後在一筆出生後給予。
當決定採用三個月歲以下一個或多個孩子,70天屆滿前的寶寶出生後出現支付津貼。
傷殘補助發給在必要時為生病的孩子在下列情況下:
- 如果孩子是7歲以下的,財政援助應不超過60天期間的門診或與他的母親固定治療孩子的共同期支付。 如果疾病包括在疾病的特殊列表,津貼支付期限不超過90天;
- 如果孩子的7至15歲之間,好處是支付15天找到普通門診治療或留在醫院的孩子,但每年不超過45天;
- 在照顧殘疾兒童,年齡小於15年的,金錢的支付不超過120天門診或與住院治療的母親。
如何計算臨時傷殘津貼
如果您 遇到(保險) 超過8年,貨幣電荷量達到工資的100%。 當工齡(保險)為7年的平均現金援助的規模為工資的80%。 如果您遇到(保險)是少於5年,援助金額將是工資的60%。
產假 是在工資的100%支付。
當臨時殘疾,即,在准許支付損傷或疾病的情況下,是在平均工資的60%進行。
福利支付 照顧一個生病的孩子時,
在醫院支付治療取決於期間由就業。 如果門診治療付款是第10天,第二天獲得利益在平均工資的50%以上。
在其下可以減小臨時殘廢津貼的條件
- 如果損傷或疾病的發生是因為在酒精或毒品中毒的行動。
- 如果被保險人沒有沒有充分的理由在指定的時間出現體檢。
- 如果被保險人違反了制度,這是由醫生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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