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破產

在破產法的變化。 法“關於破產(破產)”

民事事務的俄羅斯聯邦關於條例的立法經常變化。 可以說,例如,債務關係的範圍。 特別是,金融破產法 - 在法律行為,這是經常有所調整數。 什麼是最近的包含在這個源立法者的創新,值得特別關注?

法律的細微差別

在談到有關破產法的創新,應該注意的是,在俄羅斯有涉及這兩個組織和公民的財政破產債務方面的領域只有一個合法的行為規範的關係。 我們談論的是聯邦法律№127«破產(破產)“。 他由2002年10月26日收到的

個人破產條例

在很長一段時間,這個法律文書,以全面調節只與組織參與的債務關係。 可以通過吸引的該法包含破產企業的規定,而不是自然人向法院申請。 然而,在2014年的法律行為已被添加到由於其申請破產有機會和公民的規定。

這裡是不太正確的觀點是,有關於自然人破產一個單獨的法律。 事實並非如此。 破產作為公民和組織規定了法律行為標誌著FZ№127。 近日,這也是信貸機構的破產法。

信貸和金融機構破產的調控

事實是,直到2014年12月破產程序,其實,銀行,由獨立的法律行為規範 - 聯邦法律№40,收養的法律與財務破產,從而團結共源1999年2月25日。 不管如何解釋它 - ,該法律文本將在許多由相同的規定,儘管法人債務的法律地位是不同的 - 為規範企業,銀行的破產,或個人破產法的法律行為。

創新的特異性

事實上,破產法包括有關自然人參與的程序規定,可視為轟動:超過10年,因此,立法者忽略了規範破產的公民的可能性,但後來決定重新考慮其態度對活動的各個領域。 因此,如果我們談論嵌入法的通過聯邦法律№127實踐中一些大型的創新,那麼這是在俄羅斯有一個完整的破產法,個人的事實。 熱情的法律行為的文本開始研究普通公民。 特別是,那些誰管理,收集各種貸款,並已開始與他們的付款遇到困難。

相應的立法已經獲得了完整的視圖後,在俄羅斯有一個法律上的自然人,破產 的企業家, 商業公司-新編輯它仍然繼續由立法者進行。 它們涉及到的各種債務關係的範圍方面。 我們的任務 - 要考慮的關鍵。

穩壓器周到的法律實體

可以注意到的是,最近的調整主要涉及到涉及企業通信。 個人的活動還由同一法規的規定,但其本身也很新。 更改對最近29日通過的2014年12月修改破產法,可以考慮直接關係到企業(雖然當我們看其中的一些可以相對於被解釋為公民)。 因此,在本文中,術語“債務人”我們的意思,首先是一個法律實體。 這些規定,將被討論的,完全適用於組織。

與仲裁銀行的互動

在更改 破產法 已經觸及這方面,作為貸款人的作用-銀行機構的地位,公司與仲裁法庭。 按照金融機構的創新被授予適用於數據實例的權利,即使他們不具有普遍管轄權的法院決定從債務人的資金收回。 在這個意義上說, 信貸機構 已收到優先位置相關競爭實體,反過來,應該在這樣的情況下,在適當的判斷手中的能力。

最低法院

到相應的創新貸款人只好到法院訴訟程序的順序。 之後,他們不得不等待將於識別借款人的債務和需要復甦作出上述判決。 直到法院判決生效的下一階段是與預期相連接。 此外,債務人可以提起上訴,這需要參與新的審判貸款人,和好,如果成功他。 不過,現在不需要法院初步參考。 但應該指出的是,這條規則只適用於銀行,也就是結構,正式註冊為信貸機構。

銀行的動作序列

這將有助於考慮的一些應按照立法創新,遵循銀行在破產債務人的啟動動作的順序。

因此,隨著進入的相關修正案,現行信貸機構,即至2015年7月1日,必須在治療之前仲裁15天發布關於打算著手識別債務人破產的程序的通知。 該文件被發送到統一的聯邦註冊的有關活動的法律實體的信息。 需要注意的是之前進入的修正案的截止日期生效適當的通知長達30天,需要把文檔發送到債務人,以及銀行的已知的債權人。

由於立法創新的結果,銀行可以發起借款人破產,沒有任何額外的試驗。 此外,他還有其他債權人,因此,首先在處置涉及債務人的活動所必需的文件接收之前啟動相應的作業權。

選擇時間控制被取消

在破產法更改影響的程序方面任命一名臨時管理人。 創新債務人之前不得不選擇執行基於自己的喜好各功能的人的權利。 一旦在法律修改已經批准,時間控制成為隨機選擇分配。 然而,類似抽獎的具體機制尚未確定。 在這方面,臨時經理人由法院任命的法律必要的機制批准。

之前創新借款人可以任命一位經理是誰,其實是負責任的公司。 持這種立場的人,他無法阻止債務人企業繼續經營。 它也不可能排除,“他的經理人”視而不見債務人的實際金融問題。 仍然是註冊表的要求將不包括債權人,其權利要求不希望借款人的可能性。 此外,經理,由債務人任命,可以幫助公司進行各種非法活動,如生產某些事實是相關的法院和債權人的隱蔽性。

哪些程序需要在破產法對債務人的變化? 之前 提交向法院提出申請, 如果是借款人發起程序的確認金融破產,就必須公佈與在統一註冊此活動的通知。 它隨機任命後在破產受託人,但是,正如我們在上面,而這個過程不規範,而人的選擇到合適的位置是在法院的管轄權。

債務的最小尺寸

在破產法的變化也觸及了這樣的標準作為債務的最低量,這賦予當事人的債務啟動破產程序。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只討論債務人的組織。 相當於10萬的價值創新之前,擦。 (對於自然壟斷 - 500 THS)。 經過調整,立法增加的數字:破產可以啟動,如果該公司不應該低於300萬,如果它有一個自然壟斷的地位, - 從100萬盧布... 個人,值得注意的是,在債務的最小值的方面的特徵在於更嚴格的條件,破產法:只有當它已經採取和不能支付500萬盧布公民的破產.. 等等。 調整這個規則,直到立法者沒有進行。

有擔保債權人的權利

在破產法的變化給人們帶來的談話有擔保債權人 - 那些索賠由位於債務人財產的某些資產的安全,收到的其他權利。 哪一個? 特別是,有權在關於刪除的人到合適的崗位上,公司的外部經營過渡的會議,其中問題上的選擇控制解決,以及上訴法院投票。 創新之前,抵押貸款機構可以行使他們唯一的在觀察階段往往表決權。

在更改後立法擔保債權人給予固定抵押品的初始值的權利,以及其中,所述投標必須進行的順序。 如果相關行為者的債務關係的意見不會找到在破產程序中的其他參與者的理解,法院的案件應該介入。

如果該公司,這被認為是資不抵債,資產置換進行,例如,通過幾個商業實體創建的公司的基礎上時,有擔保債權人有權表達他們的要求的滿意度,在權益類資產的費用。

貸款人相應類別分別給予保留抵押在招標過程中的權利。 要做到這一點,他們需要向社會公開募集,如果在這種類型的可用的參與拍賣的申請。 為此,根據專家,可以被解釋為用於保護固定債權人的利益的其他機制。

時效期

在其他的亮點,介紹修訂法律上的破產,可以區分由破產債權人可以要求該週期的機制 限制的 有關債務等科目,借款人提出的索賠已過期。 此前,不提供法律這種可能性。

責任破產及時通報

公司,這是有經濟困難,從而引發談論破產跡象的出現元首,應通知業主。 如果該組織的主任不履行這一義務,就可以他在25-50萬元的金額被罰款。擦。 您還可以注意到,申請破產時鍛煉,為公司管理的其他非法行為的處罰。

破產應該是合理的

在破產法已經作了修改之前,對於案件的終止任何原因,這次論壇的主題 - 沒有提供破產。 也就是說,例如,通過破產程序的啟動器檢測到任何濫用法院不來任何法律後果。 新的法律規定,向法院提出上訴,這次論壇的主題 - 啟動識別債務人破產的過程中,不應該限於正式的有效性。 重要的是,借款人已經破產,其實。

如果是這樣,法院認定債務人或者是誰發起的破產程序債權人,知道它是適當的實體是溶劑,即追逐利潤,訴訟可依法暫停。 提供的,當然,由當時的借款人不會丟失工資。 這樣的規定讓法院來防止債務人和債權人,這可能由於各種情況對他們有利的勾結,但在同一時間,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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